菏文旅字〔2021〕19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更好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和省有关“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延续广播电视行业扶贫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相对稳定,收视扶持政策持续不变。全市现有234385户享受有线电视收视帮扶政策,数量应基本保持稳定,增加或减少帮扶对象均应由所在村、镇、县区广电行政部门逐级呈报书面说明。对帮扶对象收看数字电视的帮扶政策保持不变,主要通过政府补贴方式,标准为每户每年90元,收看节目包含中央省市县主要频道在内,不少于70套。补贴政策延续执行5年(2021年-2025年)。
二、保障收视补贴,规范资金使用。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将帮扶对象收视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及时、足额拨付资金,2021年度收视补贴资金应于年底前拨付到位。各县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范围、标准执行,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收视服务质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开展督查,建立通报制度,指导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推进广电行业帮扶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落实帮扶工作任务。山东广电网络菏泽分公司以及各县区公司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帮扶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有线电视服务。财政部门、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广电网络公司要加强沟通协调,商定续期《政府购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合同》,确保延续广电行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各县区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延续政策帮扶对象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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