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菏卫办发〔2021〕27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9月17日
为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加强我委应对重大舆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事件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委内或与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为做好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医政医管科、综合监督科、科技宣传科、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科技宣传科。
职 责:负责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和媒体沟通协调,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做好配合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制定宣传口径,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回应有关渠道转来的舆情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对疫情和疫苗接种出现重大问题和领域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发现和上报,“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阻止问题扩大和扩散。
2、做好信息公开。坚持信息公开原则,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产生负面舆情。特别是问题出现后,要请疾控和医疗专家及时发声,解疑释惑,引导民众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及时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洽,灵活处置,有效化解。
1.全面监测。加强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沟通和联系,对重点问题和领域事先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对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24小时监测,如发生问题确保第一时间发现。
2.研判预警。对发现的问题要迅速对问题的发展方向走势、风险进行评估,及时上报委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和上级党组织。
3.边上报边处置。按照分级处置原则,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本级和上级负责人、党委宣传部、网信部门,并在上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
4、依法规范,加强引导。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应急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工作规程。严肃新闻发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准确引导新闻媒体报道,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及负责互联网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