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医改组发〔2021〕2号
各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医改字〔2021〕2号),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提升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菏泽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一)大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强化优质医疗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整合全市优质资源,实施服务能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智慧医疗、硬件设施5个方面提升工程,创建1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等六大中心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支持实力强的三级公立医院适度开展“一院多区”。(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全面提升城市三级医院水平。进一步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功能定位,着力于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内涵、优化存量、下沉增量的发展轨道上来。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发挥市级医院以及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医院的牵头作用,科学规划、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的城市医疗集团,实施区域医疗服务网格化管理。强化城市医疗集团规划布局和统筹设置,避免无序竞争,推进建立衔接有序的双向转诊机制和诊疗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对照“三明经验”模式,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依托牵头医院,加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图诊断、病理检查、消毒供应“五大中心”建设。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定陶区作为国家试点县率先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其他县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医共体内涵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全部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提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基础设施达标、人才强院、互联网+医疗健康促进等行动,精准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实施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县(区)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占比分别达到100%、不低于70%。(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负责)
(四)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实施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成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菏泽分中心。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一所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标准的医疗机构,每个县区依托县级医院分别建设相对独立传染病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建设比例分别达到100%,整体提升市级综合救治和县级医疗收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大国家、省、市、县四级临床专科发展建设。积极遴选建设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动态调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一批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加强精品特色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到2025年市直医疗机构创建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积极参创国家级重点专科。各县区人民医院分别创建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打造5—7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新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5个。(市卫健委负责)
(二)提升医学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支持医疗机构与科研院校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医学技术创新研、学、产一体化,重组干细胞临床研究等医药科技前沿成果转化。积极对接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规划,争创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进我市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发展的普及推广。(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负责)
(三)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大力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三级医院常规开展 4 种以上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至少 5 个,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加快日间手术开展,完善日间手术工作制度和流程,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逐年增加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到 2025 年,全市日间手术开展比例达到15%以上。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打造十五分钟院前“急救圈”。2025年底,院前医疗救护车类型,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才流动、服务融合、信息共享机制,市县疾控中心与不少于1家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医防融合型医院。(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加强市级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将中医药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治未病服务和疾病治疗康复融为一体。在综合医院推行“中医全科化”诊疗模式,在中医医院推广“五个全科化”服务模式。实现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科室,建立中医参与会诊制度,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加强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和协同攻关。推广“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加快建立疑难重症多学科诊疗体系;加强市级治未病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制定推广20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依托市县中医医院创建1-2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提升智慧医院发展水平。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中医药”、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健康码全面替代医疗机构就诊卡。加快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建设医院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广泛开展“菏泽卫生健康”信息化便民服务,普及发展移动端健康咨询、预约诊疗、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便民服务,打造“指尖上的健康”。到2022年,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均达到四级(含)以上,预约诊疗比例占年门诊人次70%以上,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 90%。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等信息在不同医疗机构间调阅共享。(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融入运营管理的各领域、层级和环节,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再造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析评价等手段,将运营管理转化为价值创造,有效提升运营管理精细化水平,同时强化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运营管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市三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6月底前,二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9月底前,要制订完成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运营管理重点任务,保障运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完善多方联动保障机制
(一)加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执行落实上级确定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核心,引育并举,依托泰山学者、齐鲁卫生健康人才培育工程、菏泽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菏泽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建设平台,依托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工作室、“中医体质辨识与治未病研究院”等载体,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建设,引进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国内省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力争新入选泰山学者1-2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工程10人以上。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医院管理人才培养。提升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疾病控制、中医药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复合型高级人才培养。强化住院医师临床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培养质量和能力。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 能力、业绩为重点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卫生健康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工作,推进中医药学经典、用经方、传经验“三经传承”战略。到2025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全面深化薪酬制度分配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由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四)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符合标准时集中启动和受理公立医疗机构提出的价格建议,理顺比价关系,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市医保局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推进区域总额预算。探索对实现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配送“六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普通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或按病种分值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保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改革。(市医保局负责)
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一)突出患者需求导向。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普遍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公立医院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 2025 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比例不低于80%,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不少于90%。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优化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厚植优秀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加大医院安防系统资金投入,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到2023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安防建设达标率达100%,安检覆盖率达100%。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对涉医犯罪“快侦快诉快审”,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加强科学评价。各级卫健部门要牵头抓总,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定期通报,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强化评价结果合理运用,对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敷衍了事的要组织约谈。
(四)广泛推广宣传。鼓励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各级卫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注重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