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省属驻菏金融机构对地方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力度和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菏金监字〔2022〕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农发行、驻菏各商业银行、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各农商行:
现将《2022年度中央、省属驻菏金融机构对地方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力度和成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中央、省属驻菏金融机构对地方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力度和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根据市综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驻菏单位融合地方发展考核工作,更好发挥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建立银行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驻菏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农业发展银行菏泽市分行、工商银行菏泽分行、农业银行菏泽分行、中国银行菏泽分行、建设银行菏泽分行、交通银行菏泽分行、邮储银行菏泽市分行、浦发银行菏泽分行、恒丰银行菏泽分行、兴业银行菏泽分行、民生银行菏泽分行、济宁银行菏泽分行、莱商银行菏泽分行、枣庄银行菏泽分行、威海商行菏泽分行、青岛银行菏泽分行、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
第三条考核指标分值100分,具体指标包括各项贷款新增、存贷比、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新增、制造业贷款新增、不良贷款化解、金融辅导、鲁担惠农贷、加分项、减分项。考核数据以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担菏泽市管理中心等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第四条各单项考核指标分值及计分方法如下:
(一)各项贷款新增(30分)
1.计分方法
各项贷款新增对各项贷款余额增量和增幅进行考核,其中增量20分(基础分10分),增幅10分(基础分5分)。
2.计分公式
增量:得分=10+10×(本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量-各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量最小值)÷(各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量最大值-各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量最小值)。
增幅:得分=5+5×(本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幅-各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幅最小值)÷(各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幅最大值-各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幅最小值)。
(二)存贷比(30分)
1.计分方法
存贷比对各机构表内余额存贷比和存贷比提升进行考核,其中余额存贷比15分(基础分10分),存贷比提升15分(基础分10分,余额存贷比超过100%的机构,存贷比提升指标得满分,其余机构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邮储银行按照自营网点计算)。
2.计分公式
余额存贷比:得分=10+5×(本机构余额存贷比-各机构余额存贷比最小值)÷(各机构余额存贷比最大值-各机构余额存贷比最小值)。
存贷比提升:得分=10+5×(本机构余额存贷比提升百分点-各机构余额存贷比提升百分点最小值)÷(各机构余额存贷比提升百分点最大值-各机构余额存贷比提升百分点最小值)。
(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新增(15分)
1.计分方法
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新增对增量和增幅进行考核,其中增量8分(基础分5分),增幅7分(基础分6分)。
2.计分公式
增量:得分=5+3×(本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量-各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量最小值)÷(各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量最大值-各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量最小值)。
增幅:得分=6+1×(本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幅-各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幅最小值)÷(各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幅最大值-各机构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幅最小值)。
(四)制造业贷款新增(10分)
1.计分方法
制造业贷款新增对增量和增幅进行考核,其中增量6分(基础分4分),增幅4分(基础分2分)。
2.计分公式
增量:得分=4+2×(本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量-各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量最小值)÷(各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量最大值-各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量最小值)。
增幅:得分=2+2×(本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幅-各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幅最小值)÷(各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幅最大值-各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增幅最小值)。
(五)不良贷款化解(5分)
1.计分方法
本指标对不良贷款下降值、不良贷款率进行考核。其中不良贷款下降值3分(基础分2分),不良贷款率2分(基础分1分)。不良贷款下降值=年初不良贷款余额-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2.计分公式
不良贷款下降值:得分=2+1×(本机构不良贷款下降值-各机构不良贷款下降最小值)÷(各机构不良贷款下降最大值-各机构不良贷款下降最小值)
不良贷款率:得分=1+1×(各机构不良贷款率最大值-本机构不良贷款率)÷(各机构不良贷款率最大值-各机构不良贷款率最小值)
(六)金融辅导(5分)
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各银行金融辅导队2022年度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
(七)鲁担惠农贷(5分)
1.计分方法
鲁担惠农贷对户数和金额进行考核,其中户数3分(基础分2分),金额2分(基础分1分)。
2.计分公式
户数:得分=2+1×(本机构鲁担惠农贷户数-各机构鲁担惠农贷户数最小值)÷(各机构鲁担惠农贷户数最大值-各机构鲁担惠农贷户数最小值)。
金额:得分=1+1×(本机构鲁担惠农贷金额-各机构鲁担惠农贷金额最小值)÷(各机构鲁担惠农贷金额最大值-各机构鲁担惠农贷金额最小值)。
(八)加分项(10分)
对于积极配合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任务的银行机构予以加分。经市金融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并经市领导同意确定加分机构和加分分值。
(九)减分项(10分)
对于不积极配合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任务的银行机构予以减分。对于出现严重信用风险,难以维持正常经营,发生挤兑风险事件,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开展业务,发生重大案件等各类影响区域金融稳定风险事件的银行机构予以减分。经市金融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并经市领导同意确定减分机构和减分分值。
第五条对新引进开业不满一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纳入当年度考核。
第六条此办法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菏泽银保监分局组成的市金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