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发改成本〔2022〕17号
菏泽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菏泽东站地下停车场收费定价的申请报告》收悉。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菏泽东站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车辆进入停车场30分钟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悬挂新能源绿牌照车辆停车1小时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费。小型车、中型车2小时(含)内每车次收费3元,超过2小时后每半小时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大型车2小时内每车次收费5元,超过2小时后每半小时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2.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小型车、中型车每24小时每车最高收费20元,大型车每24小时每车最高收费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四)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你公司应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维护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使用正规的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免费时长、免费对象等内容,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停车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到期后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