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市深化证照“三联办”改革推进高质量主题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烟草专卖局: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证照“三联办”服务流程,实现联办事项线上线下同质办理,让企业群众高效便捷完成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变更、企业注销“一件事”,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进高质量主题集成服务工作方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证照“三联办”改革推进高质量主题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菏泽市深化证照“三联办”改革推进高质量主题集成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将51个证照“三联办”主题服务事项与证照“三联办”套餐式服务和企业眼中“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相结合,在优化完善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基础上,设立线上“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专区,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证照联办业务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工作规范。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和《通知》要求,对首批51个证照“三联办”主题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优化申请表格、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制定公布新的工作规范和服务指南(附件2《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工作规范》)。已经取消或改备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再纳入联办范围。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市“三联办”的牵头实施部门,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建设的证照“三联办”集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证照联办”系统)任务清单,明确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附件1《菏泽市证照“三联办”职责分工一览表》),实现综合受理平台与“证照联办”系统对接,将“证照联办”系统推送的数据,并行推送至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并联审批,并接收各专项业务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反馈至“证照联办”系统。
(三)实现线上办理。10 月底前,完成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在省“一网通办”总门户主题集成服务专区呈现,实现企业自主组合“1+N”个事项线上证照联办模式。集成服务事项涉及的许可办理系统,原则上省级开发的系统在省级层面统筹,市级开发的系统在市级层面统筹。没有办理系统的事项,做好线上线下结合,同质同标实现证照联办事项集成办理。
(四)优化线下服务。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窗口要严格按照“一窗受理、后台分流、统一出件、一次办好”工作要求,依据新的工作规范对各审批环节进一步归并优化。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要统筹组织,实现检查事项一次办理。要强化帮办代办服务,根据企业需求,指导引导企业通过综合受理窗口或证照联办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增强企业改革获得感。
三、进度安排
(一)9 月30日前,完成证照“三联办”主题集成服务事项工作规范的优化调整,制定新的工作规范和服务指南。
(二)10 月 20 日前,完成“证照联办”系统建设,实现“三联办”服务事项在山东省“一网通办”总门户主题集成服务专区上线试运行。
(三)11 月底前,跟踪监测系统运行状况,持续做好运维保障,形成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按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适应性改造,做好与省“证照联办”系统对接工作,确保 10 月底前,企业可通过山东省“一网通办”总门户主题集成服务专区线上办理证照联办事项,实现多个涉企关联事项一次办。
(二)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宣传解读,采取“动画小视频”“一图解读”等灵活多样、简单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知悉度。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线上“证照联办”系统、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证照联办事项。要加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联办事项“一口清、一次办”。
(三)强化调度督导。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加强对证照“三联办”集成服务改革的工作调度,按照时间节点调度线上线下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推出更多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探索移动端线上联办模式。市及各县区的证照“三联办”推进落实情况将纳入全省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菏泽市公安局 菏泽市民政局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菏泽市消防救援支队
菏泽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