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菏泽市金融辅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金监字〔2023〕12号
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各驻菏银行机构,各科室:
现将《2023年菏泽市金融辅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推行金融辅导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全面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创新开放、服务高效的金融保障体系,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根据省金融辅导工作2023年度评价奖励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意见措施,深入推进省局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遵循市场化、法治化要求,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创优金融服务,以建立“政金企”合作新机制为支撑,以金融专业辅导为主要形式,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切实推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推动政策落地,发展实体经济,打通金融血脉,保障市场主体。按照“属地结对、就近辅导”原则指导全市金融机构与企业结对辅导,持续完善市县两级金融辅导体系,突出工作成效,注重创新引领,形成覆盖广泛、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金融辅导网格,力争在全省金融辅导评价工作中取得较好位次。
(一)提升重点企业辅导扩容率。对省局下发的重点企业,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组织召开辅导对接会,宣讲政策、组织结对,确保实现企业对接全覆盖。各县区、各市级辅导队根据工作实际纳入其他有辅导需求企业。
(二)做好辅导企业对接服务。对于2023年度新加入的辅导企业,各县区、各市级辅导队要及时靠上对接,在系统如实填报企业需求、辅导工作情况。积极为企业纾难解困,融资困难企业占有融资需求企业比重不低于20%。对于融资困难企业,通过上门服务、线上会议等方式帮助解决融资难题,并在系统中将辅导层级标注为“攻坚层”,重点跟踪辅导。建立融资可行性评判机制,探索通过专家联合评审、多机构评判、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模型评价等方式,对企业或项目是否具备融资条件进行评判。对于往年已结对或注册有需求的企业,按照“无需不扰,有求必应”原则提供服务。
(三)提升辅导企业满意度。积极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响应辅导企业融资需求,充分满足辅导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各县区、各市级辅导队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做好金融辅导系统使用维护,对辅导企业通过系统提出的融资需求要及时响应,及时联系企业在系统完成评价,辅导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要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对不满意的要及时跟进了解情况,确保辅导企业满意且在系统修改,或县级辅导专班出具已协调3家及以上金融机构或其他不具备融资条件证明。
(四)组织开展“十百千万”活动。深入落实《山东省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方案》文件要求,重点做好活动涉及的市场主体纳入辅导对接服务及满意度,以及政策配套、需求摸排、协调服务、政策传导、情况上报、调研督导、创新成效等工作。
(五)做好重点项目金融辅导。深入落实《金融辅导助力重点项目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逐个调度项目融资情况,为每个省重点项目匹配辅导队,给予精准对接服务。按照今年新纳入重点企业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项目承担企业纳入辅导、项目对接服务、企业满意度等工作。
(六)做好产业链金融辅导。深入落实《金融辅导助力重点产业链发展十条措施》文件要求,市级层面至少选择一个产业链开展金融辅导,逐项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七)开展金融管家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金融管家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组织领导、试点评审、调研督导、考核评估等机制,推动各试点单位做好试点扩容、政金企对接、政策宣导落实、金融培训服务、需求反馈解决、配套政策支持、服务线上化便利化等工作。探索将“十百千万”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或其子园区、重要消费场景等纳入金融管家试点范围。及时宣传提报试点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参与省局“金融管家省级示范点”评选工作。
(八)做好金融辅导创新工作。积极完成省辅导办公室安排的辅导创新事项,各县区、各市级辅导队要自主开展创新工作。创新工作重点在以下方面发力:获得国家有关部委表扬或推广;在央视新闻联播、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或在纸质版人民日报、金融时报、大众日报(头版)刊发;被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或批示)肯定;在“两办”信息、《山东通讯》等省委省政府主要刊物上发表;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创新事项被省局采纳并在全省复制推广;其他体现同等成效的事项。
(一)建立工作专班。把金融辅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市级层面建立金融辅导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有关领导以及有关银行分管行长任副组长,从金融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金融辅导市级工作专班。同时,指导各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人员力量配备。
(二)加强交流培训。组织召开金融辅导工作专题座谈会,加强全市金融辅导工作交流,集中学习《山东省金融辅导工作2023年度评价奖励办法》《山东省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方案》《金融辅导助力重点项目工作方案》《金融辅导助力重点产业链发展十条措施》等文件新精神新要求,齐心协力做好全市金融辅导工作。邀请省局领导来菏泽现场授课,组织金融辅导工作者到临沂、德州等金融辅导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地市调研,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切实提高能力水平。
(三)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各县区、各市级辅导队做好政金企对接、政策宣导落实、金融培训服务、需求反馈解决、配套政策支持、服务线上化便利化等工作,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县两级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省局金融辅导工作宣传要求,注重案例收集整理,及时总结在金融辅导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采用率。定期梳理金融惠企政策,及时征集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通过线上发布、入企走访等方式,组织开展银企对接、资本交易、上市培训、项目路演、基层走访等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活动,提高优惠政策知晓率。
(五)加强考核督导。参照省考核办法,制定我市金融辅导考核细则,同时将金融辅导工作列为市对县考核指标。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区和辅导队进行通报奖励并颁布荣誉证书,在推荐评选金融之星时予以倾斜;对排名靠后的县区和辅导队进行约谈,并将辅导队考核结果通报省级金融机构。建立金融辅导调度通报制度,实行“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县区、各市级辅导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对金融辅导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市级辅导队采取通报批评、现场督导、限期整改等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市级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各县区金融辅导专班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县区金融辅导任务。各市级金融辅导队要抓好本系统内工作的协调和落实,积极主动配合市、县金融专班工作,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形成上下联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要加强沟通,各县区、各市级辅导队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通工作进展,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发挥合力共同促进金融政策落实落地。
(三)定期梳理,总结提升。各县区专班、市级辅导队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内将金融辅导工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报市工作专班,将典型工作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