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在全省建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的通知》的通知
菏人社字〔2024〕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人民法院、总工会、妇联: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在全省建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配合联动,形成合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在全省建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的通知》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司法局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菏泽市总工会
菏泽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3日
(联系单位: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