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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关于改革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04/30 1.1w 阅读 318 点赞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

关于改革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菏人社字〔2025〕6号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改革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字〔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多元就业渠道

(一)鼓励青年基层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合理确定招募规模,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系列保障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青年服务重点领域。挖掘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分门别类定期归集发布重点领域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职业体验、社会实践、跟岗锻炼等活动,提升重点领域对青年群体的就业吸引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青年新业态新模式就业。面向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广泛组织线上线下新经济专场招聘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发挥专业优势到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四)优化规范招聘安排。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国有企业等招录(聘)原则上每年8月底前完成,在开展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时,对招录(聘)对象有毕业时间要求的,应明确到毕业年度;对标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允许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将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作为审核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五)开展实名登记服务。通过自主登记、大数据识别等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就业创业意愿的16—35周岁青年建立实名登记服务制度。大力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形成实名服务台账,“一人一策”普遍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求职招聘活动质效。统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招聘活动,制作统一发布求职招聘活动日历,整合资源,提高实效。保持就业市场热度,全年接续举办省市招聘活动,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面向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统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源,持续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试行青年职业生涯全周期服务。探索建立青年职业生涯全周期服务数字档案,针对青年职业生涯全周期各阶段的不同特点,跟踪提供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扶持、职称评审等全周期服务,及时掌握服务需求,随时优化服务策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八)建立普惠化职业指导服务体系。将普及职业指导服务作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职业指导覆盖全域、支撑全域、适应全域。探索建立市、县(区)、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层次的职业指导师队伍,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聘任等方式,不断充实基层一线职业指导服务力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九)创新数智就业服务模式。指导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拓展AI面试、AI实景体验等就业创业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数智就业服务区建设,构建线上场景服务与线下实景体验深度融合互动、数智赋能的就业服务矩阵,打造算力、模型、数据、场景、产品协同发展的公共服务新生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搭建赋能载体平台

(十)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支持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青年就业创业赋能中心,聚合公共就业服务、校园就业服务、市场就业服务等资源,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求职招聘、创业服务等综合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打造“创梦护航”创业陪跑工作机制。鼓励各县区依托现有的创业载体,设立创业陪跑空间,搭建创业者与创业资源高效便捷的对接交流平台,提供办公场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赋能服务。积极遴选陪跑项目,为陪跑项目建立专属陪跑档案,量化定制陪跑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二)优选青年就业实践基地。依托“青鸟计划”等项目,优选一批优质单位设立青年就业实践基地,归集发布就业实践岗位,组织开展就业实践活动,促进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提升职业能力和求职技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广设青年乐业驿站。依托各县区“青年优驿”“青年优徕”项目,设立一批青年乐业驿站,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服务沙龙等活动,为异地求职青年提供“一站式”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职业素质能力

(十四)普遍开展就业实践和就业见习活动。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定期举办青年就业实践供需对接会,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假期就业实践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五)完善项目化培训体系。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统领,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家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等专项技能人才培训,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实现青年就业技能与市场需求相衔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六)启动实施青年职业关怀计划。对求职择业暂时遇到障碍的困难家庭青年、长期失业青年等,组织开展恳谈分享、互助合作等社群服务,及时引入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开展职业诊断、心理疏导,征集爱心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关怀帮扶青年在职业生涯中树立信心、走出困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友好就业环境

(十七)保障青年公平就业权利。坚决破除影响青年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宣传月活动,组织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及时受理查处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发生的侵权线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教体、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青年体面劳动。强化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促进青年收入合理增长。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保障青年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积极引导青年参加社会保险,鼓励灵活就业青年自主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的青年,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深入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从业青年劳动安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发挥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工作落实。健全“政行企校家”促就业机制,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联系高校促就业活动。统筹就业补助资金等资金,对青年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定期组织青年就业政策宣讲,宣传推广基层就业、技能就业、返乡创业等青年就业典型事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监测调查手段。探索建立青年就业创业监测制度,落实分市劳动力调查制度,制定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和应对预案,为稳定青年就业形势提供数据支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

菏泽市公安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菏泽市统计局

菏泽市大数据局

共青团菏泽市委

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