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水务局 菏泽市水文中心
关于印发《菏泽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水文中心,鲁西新区农业农村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鲁水防御〔2022〕33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骨干河道水情预警指标修订及洪水编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水务局联合市水文中心组织编制了《菏泽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水务局
菏泽市水文中心
2025年4月25日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规范菏泽市水情预警发布工作,根据《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山东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菏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水情预警,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水情预警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洪水、干旱等预警信息,一般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水情预警信号、预警内容等。
第四条水情预警依据洪水量级、干旱程度及其发展态势,由低至高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即:洪水蓝色预警、洪水黄色预警、洪水橙色预警、洪水红色预警;干旱蓝色预警、干旱黄色预警、干旱橙色预警、干旱红色预警。
各级水情预警根据河流湖泊水文(水位)站实测或预报的水位或流量确定,并依据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更新,预警过程结束后解除。菏泽市水情预警信号等级、预警站点及发布标准见附件。当水情、工情等发生变化,由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同市水文机构及时调整水情预警发布阈值。
第五条水情预警由市水文机构发布。市水文机构发布的橙色、红色预警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审核后发布。
第六条水情预警应当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各媒体应当按照省、市水旱灾害防御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播发、刊登水情预警信息,并标明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水情预警信息。
第七条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当依据水文机构发布的水情预警信息,按照水旱灾害防御相关预案及规程,及时启动相应响应。提醒社会公众及时做好避险防御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第八条本办法由菏泽市水文中心、菏泽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菏泽市水情预警发布标准
附件:
菏泽市水情预警发布标准
依据水利行业标准《水情预警信号》(SL758-2018),菏泽市水情预警分为洪水预警和干旱预警两类,信号等级、预警站点和发布标准如下。
1.等级:
依据洪水量级及其发展态势,洪水预警信号由低至高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图标:
洪水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依次为:

二、干旱预警信号
1.等级:
依据干旱程度及其发展态势,干旱预警信号由低至高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图标:
干旱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依次为:
三、发布标准
菏泽市洪水预警站点及标准见表1,表中指标适用于暴雨洪水期(调水期间不适用),堰闸站点预警水位采用闸上水位。干旱预警经综合分析后具体判定,旱情等级及标准见表2、表3、表4、表5。
表1菏泽市洪水预警站点及标准表
河名 | 预警站点 | 测站报汛水位 | 85国家基准水位 | ||||||
蓝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蓝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
东鱼河 | 张庄闸 | 40.97 | 41.30 | 43.07 | 43.93 | 40.60 | 40.93 | 42.70 | 43.56 |
洙赵新河 | 魏楼闸 | 45.98 | 46.26 | 47.77 | 48.51 | 45.98 | 46.26 | 47.77 | 48.51 |
鄄郓河 | 刘庄闸 | 44.21 | 44.47 | 45.89 | 46.57 | 43.90 | 44.16 | 45.58 | 46.26 |
东鱼河北支 | 张衙门闸 | 48.06 | 48.30 | 49.59 | 50.21 | 47.29 | 47.53 | 48.82 | 49.45 |
东鱼河南支 | 李庙闸 | 50.82 | 51.06 | 52.35 | 52.97 | 50.54 | 50.78 | 52.07 | 52.70 |
东鱼河 | 路菜园闸 | 49.72 | 49.93 | 51.05 | 51.60 | 49.38 | 49.59 | 50.72 | 51.27 |
胜利河 | 黄寺 | 45.80 | 46.01 | 46.32 | 46.60 | 40.01 | 40.22 | 40.53 | 40.81 |
表2土壤相对湿度旱情等级划分表
旱情等级 | 轻度干旱 | 中度干旱 | 严重干旱 | 特大干旱 |
土壤相对湿度W(%) | 60≥W>50 | 50≥W>40 | 40≥W>30 | W≤30 |
注:计算公式:
式中W—土壤相对湿度,%;
θ—土壤平均重量含水量,%;
Fc—土壤田间持水量,%。
表3降水距平百分率旱情等级划分表
旱情等级 | 轻度干旱 | 中度干旱 | 严重干旱 | 特大干旱 |
月尺度 | -40≥Dp>-60 | -60≥Dp>-80 | -80≥Dp>-95 | Dp≤-95 |
季尺度 | -25≥Dp>-50 | -50≥Dp>-70 | -70≥Dp>-80 | Dp≤-80 |
年尺度 | -15≥Dp>-30 | -30≥Dp>-40 | -40≥Dp>-45 | Dp≤-45 |
注:计算公式:
式中Dp—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P—计算时段内降水量,mm;
—多年同期平均降水量,mm。宜采用近30年的平均值。
表4连续无雨日数旱情等级划分表(单位:天)
旱情等级 | 中度干旱 | 严重干旱 | 特大干旱 |
春季(3~5月) 秋季(9~11月) | 31~50 | 51~75 | >75 |
夏季(6~8月) | 21~30 | 31~50 | >50 |
冬季(12~2月) | 31~60 | 61~80 | >80 |
表5水库同期蓄水旱情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预警指标 | 蓝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水库同期蓄水率 | 55%~70% | 45%~54% | 35%~44% | 小于35% |
注:水库同期蓄水率,指水库蓄水量与常年同期蓄水量的百分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