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
《菏泽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菏自然资规发〔2025〕56号
牡丹区政府、定陶区政府、鲁西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菏泽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2025年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菏泽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菏政复〔2025〕74号)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善《规划》执行落实机制,依法依规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