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价费发〔2016〕36号
成武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成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成价呈字〔2016〕11号)收悉。为了做好城建档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成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档案查阅费:调阅档案资料每卷(盒)次2元(需复制的,加收复制档案工本费)。
2.复制档案工本费:A4型纸每页0.5元,A3型纸每页1元,复制照片档案每张次5元。
3.出具城建档案证明材料:每份30元。
4.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接受委托方自愿委托,利用自身人员技术提供档案整理、声像档案制作、电子档案制作等技术服务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收费。
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档案和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本单位(个人)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应无偿提供服务,需复印的,收取复制工本费
四、本批复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到期后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物价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