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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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菏泽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10/17 1.4w 阅读 287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菏泽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菏价格发〔2016〕14号


菏泽城区公立医疗机构:

《菏泽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菏价格发〔2016〕8 号、9 号、10 号、11 号文件印发,自 2016 年 6 月 30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请按照红色标注予以调整或更正(见附表),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试行期限与菏价格发〔2016〕8 号、9 号、10 号、11 号文件一致,为 2017年6月29日。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附表


菏泽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