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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2016/11/02 6.7k 阅读 115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6〕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7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及省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42号),进一步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省政府文件在山东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市政府文件在菏泽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后,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视同正式印发的公文,第一时间办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文件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值班读网制度,按照内部公文办理程序进行办理和分发,提高文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尤其是基层政府和部门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精神。
  三、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对中国政府网、山东政府门户网站和菏泽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的文件及时转载,加大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精神。
  四、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转载国务院在中国政府网、省政府在山东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在菏泽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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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