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
菏政办发〔2017〕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64号)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经2017年11月5日第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络”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底线思维、预防为主”四项建设原则,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进一步深化“一案三制”建设、着力提升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以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完善“明责、问责、追责”工作推进机制为抓手,以“一网六库”建设为突破口,突出“六大体系+基层基础”重点建设任务,紧紧依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同,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为菏泽“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争取建成与有效应对我市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预防与应急准备更加充分,监测与预警更加精准,应急处置和救援更加高效,恢复与重建更加科学,公众参与更加广泛,各项工作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社会安全有序,人民生命财产得到充分保障。
(一)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市县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专项指挥机构,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理顺市、县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应急管理机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综合协调、服务监督职责,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县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配备不少于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配备设施装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确保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场所“六落实”,使其充分发挥好运转枢纽作用,做到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进一步加强各专业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应急管理任务较重的部门要设立或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其他部门要明确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处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促进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专兼职机构,加强力量配备,规范工作流程。
(二)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
2.切实抓好突发事件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类重大风险和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重点防护目标、危险源、隐患点、重点人群等风险识别,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各类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着力提升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检疫、社会治安、网络安全等各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水平,及时做好风险隐患的清除和防控,形成全方位、多层级、立体化的风险管控体系。
3.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气象、水文综合监测等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提高气象灾害、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加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流量监测,强化水、电、气、交通等城市运行数据监测,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监控能力。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系统,提高煤矿瓦斯、危险化学品、危矿库等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强化各种传染病、食品药品安全的监测能力。加强网络舆情实时监控,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三)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4.提高预案编制覆盖面。深化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估工作,及时编制补充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优化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工作,健全完善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5.提升预案管理水平。根据省、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批准、备案、发布、修订、宣传、培训和废止等相关管理工作。加快应急预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应急预案相关工作流程、技术措施、资源保障等结构化、数据化,使应急预案“活”起来。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论证工作,加强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抓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发布实施。
6.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组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实战演练,加强石油化工、煤化工、油气输送管道应急处置、紧急医学救援、水上搜救、环境应急处置、通信保障、电力抢修、卫生防疫、动植物疫情防控等专项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各级各类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的协同联动,在各级政府统一指挥下分工配合,开展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加强对预案演练的考核评估,建立完善相应的评估机制,根据演练情况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7.完善值守应急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扎实推进应急值守标准化,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守标准规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基层信息员网络系统建设,拓展信息获取渠道,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调度有力。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并核实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性、敏感性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搜集、分析、报告工作流程,细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标准,探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双轨制,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实效性,充分发挥传统报告方式,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完整性、科学性。健全完善信息报告情况通报、考核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谎报、瞒报或轻报的,作为事件调查处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完善集中决策指挥机制。强化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职能,推行现场指挥长总负责制,强化统一指挥和处置责任。强化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建立现场处置责任清单,细化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专家数据库,完善专家参与预测预警、分析研判、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定期开展专家会商、培训和演练,充分发挥各类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作用。
9.加强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整合应急资源,实现相关应急平台对接,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整体合力,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机制,完善涵盖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全过程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和方法。
10.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加强突发事件舆情收集与研判,高度重视紧急敏感信息和重要信息舆情处置,提高舆情监控能力。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将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动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的信息。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部门的沟通机制,主动发声,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五)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研究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细化完善应急物资生产、采购、收储、轮换、调用机制,统筹全市应急储备物资工作。完善市、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安全生产、地震救援、防汛抗旱、环境应急处置、交通通信保障、医疗卫生救援、粮食保障、应急供水等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细化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定期进行更新修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储备物资信息共享共用和动态管理。
1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突击力量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形成我市对突发事件的核心力量,承担起急难险重救援使命。依托公安消防部门强化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机制建设、装备建设和能力建设。针对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特点,加强联合实战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实战评估,提升抢险救援能力。
13.突出强化三个关键行业领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危化品事故救援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化工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须的装备设备,强化日常培训,形成快速救援能力。依托大型企业,强化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危化品事故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和临近危化品事故紧急支援能力,确保能够承担区域内较大危化品事故伤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院内收治为目标。加强医疗救护领域队伍建设,依托市内条件较好的医院建设全市烧伤、危化品中毒、急性中毒等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队伍建设。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性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城市道路恶劣天气、交通大流量联动处置应急管理网络,实行跨警种、跨部门合成指挥调度,属地化、层次化联动应对处置,有效防范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次生衍生事故。完善交通事故快撤快处机制,实行事故勘察车、医疗救护车、清障救援车、路政巡查车联合布点、联勤出动,推广运用现场快速处置装备,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开辟多种模式的交通事故伤员应急救援通道,建设远程医疗专家会诊系统,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率和致残率。
14.提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完善优化铁路、公路应急运力储备。依托专业工程抢险和维护管理力量,强化交通应急保通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建立应急绿色通道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管控能力。
15.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规划协调,提升公众通信网基础设施防灾抗毁和恢复重建能力,加强容灾备份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完善应对地震等极端灾害的应急通信准备。加强通信保障队伍人员力量和装备配备,提升遭遇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时的应急保障和快速抢通能力。支持基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小型便携通信设备。 (六)加强社会协同防范体系建设。
16.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利用“应急知识宣传月活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推进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畅通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传统和新媒体渠道,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推进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7.加大应急管理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依托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和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力量,优化配置培训资源,积极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每年定期组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切实抓好高危行业生产人员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操作和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有效的培训方法和措施,强化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8.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支持建设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完善应急志愿者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加强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提高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化、规范化、专业化程度,推动应急志愿者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整合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工作职能,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员工作。加强应急产业规划,落实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相关学科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尽快形成适应公共安全需要,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市级应急产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园区的产业发展带动引领作用。
19.切实加强抗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和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统筹推进城乡建筑、工业设施、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热、广播电视等关键基础设施防灾抗毁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确保易燃、易爆等高危企业远离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已经存在的要制定计划、明确期限,逐步实施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油气管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协调管理,全力抓好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提升防控排涝能力,增加城市雨洪蓄泄空间,推广城市雨洪资源利用。根据有关标准,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学校、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七)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
20.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工程建设。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三步工作法”工作推进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明责、问责、追责”责任目标管理体系总要求,年初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责任到岗到人,年中强化督导调度,年末实施严格考核奖惩。同时,结合各年度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应急管理专项双考核机制,充分利用考核机制的指挥棒作用 ,扎实有效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健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应急物资装备紧急征用和补偿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应急指挥、协调、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21.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工程建设。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持续推进基层应急示范点工程建设,力争从2017年开始至2020年,每年评选公布不少于20个市级应急示范点。完善乡镇(办事处)应急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九有标准”持续推进乡镇(办事处)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将应急管理嵌入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形成应急管理与减灾防灾、综治、维稳、治安等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推动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整合基层警务、医务、民兵等人员力量,组建“一队多能”的综合性乡镇应急队伍,完善装备配备、物资储备和培训演练机制。强化企业特别是化工、石油、液化气等高危行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行业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位置,按照标准要求扎实搞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
22.持续推进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突发事件现场音视频信息抓取和远程协同会商能力提升;稳妥推进业务功能向移动端迁移,分步部署移动应急手机平台。紧扣“一网六库”标准要求,充实完善应急物资装备、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等信息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立监测预警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信息报告与视频传输、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情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应急平台功能,重点强化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安监、气象、城管、供电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牵头部门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单位的平台建设,拓展延伸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功能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逐步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功能齐全的平台体系,实现省、市、县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23.持续推进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程建设。依托突发事件预警发布平台,整合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分散的预测预警信息资源,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和研判,健全应急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功能,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着力畅通手机信息推送、电视视频播报、应急广播、互联网等发布渠道,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发布设施建设,在广播电视、大喇叭等传统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方式的基础上,依托“为村”等现代网络媒介传播方式,致力提高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列出责任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担当尽责、忠诚履职。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计划,细化任务目标和时间安排。
(二)强化财力保障。完善应急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加大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研攻关、人才培养、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任务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机制,确立以目标为导向的量化指标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强化对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规划监督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