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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郓城县部分行政区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7/12 1.9w 阅读 298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郓城县部分行政区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菏政字〔201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省政府同意调整我市郓城县部分行政区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撤销郓城县张营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张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张营镇政府驻地。 

二、 撤销郓城县丁里长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丁里长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丁里长镇政府驻地。 

请郓城县认真做好相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本次区划调整后,我市辖34个街道办事处、124个镇、10个乡。  


附件:菏泽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数量及名称一览表.pdf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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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