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发〔202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十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23〕11号),加快推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塑强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现提出以下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链长制”为总抓手,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引领、龙头带动、开放合作,推动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面扩量提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实现城市建成区、重点场所、工业园区、乡镇驻地和重点村的光纤网络全接入和5G网络全覆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支撑能力达到全省中游以上水平。全市信息技术产业营收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达到8个以上。初步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行业节点、企业节点协同运行体系。在电子元器件、人工智能、应用软件等领域,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10家。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85左右,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聚集区、融合应用引领示范区和技术创新发展新高地。
坚持“基础领域补短板、优势领域锻长板、新兴领域抢布局”的原则,聚焦实体、做强实业,通过建链、补链、强链,逐步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1.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在符合国家政策前提下,建设一批数据中心,优化算力布局。巩固提升“千兆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支持各电信运营商积极向省级公司争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进一步提升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加快5G网络全覆盖,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到2025年年底,建设开通5G基站1.3万个以上。重点支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产业大脑”及各类生产、生活和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巩固提升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大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切实提高数字“新基建”对信息技术应用渗透扩散的支撑效能。加大智慧园区等信息化平台建设,挖掘市场需求,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持续加强企业创新能力。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驱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激发传统产业新活力,逐步打造创新产业生态链、生态圈。加快培育一批提供技术创新、认证检测、人才交流、市场推广、金融信贷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促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改提级,指导推进传统优势行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提升、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优势力量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以创新平台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沿链集聚创新要素,加快实施靶向突破,全力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攻关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重点支持化工、医药、装备制造等优势传统产业和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新兴产业梯次开展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具备一定基础的企业开展内外网技术改造和建设,推动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促进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全产业链的数据开放和共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坚持“大抓项目”鲜明导向,积极吸引新增产能落地,巩固提升产业发展硬支撑。重点支持牡丹区在电子元器件、网络安全设备、汽车电子、新型电子材料等领域,曹县在敏感元件及传感器、电子音响设备等领域,定陶区在电子产品辅料等领域,成武县在印刷电路板、半导体照明、LED显示屏等领域,单县在光纤、电缆电磁线制造等领域,巨野县在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芯片、智能终端制造等领域,郓城县在电子陶瓷材料等领域,鄄城县在锂电池材料及废旧电池综合利用、电声器件及零件等领域,东明县在平台信息技术服务、电子音响设备等领域,鲁西新区在通信终端和智能设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以智能终端、“新三样”等为重点,深入实施集群梯次培育,以鲁西新区、曹县、成武县、鄄城县等现有产业聚焦区为着力点,提升产业集聚发展、配套发展能力。用足用好国家、省“小巨人”“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政策,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紧跟消费升级趋势,支持企业布局智慧农业、智慧安防、智慧医疗健康等新型终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统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顺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趋势,结合我市承接能力和发展实际,以信息技术服务业特别是生产型服务业发展为主,个性化定制、模块化应用类软件业及电子竞技等新兴产业发展为辅,有侧重点地谋划布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以现有各领域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为依托,育“名企”、推“名品”、建“名园”,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服务能力、构建产业体系。依托企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建设、农业产业全链条转型、服务业创新发展以及教育、医疗、交通、文旅、应急、环保、网络安全服务等领域的庞大市场需求,采取合资合作、柔性引进等灵活方式,吸引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来菏拓展业务,设立分支机构。围绕设备安装维护、软件产品升级、网络安全运维、故障排查修复等组建本地化服务协同企业法人实体机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
6.聚力提升产业链发展活力。进一步发挥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作用,面向重点领域,形成标志性领军人才清单、技术攻关需求清单,推动与人才招引筹划、学科专业调整、科技工程谋划等的精准对接,实现需求及时表达、有效响应。支持“链主”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联动,组建合作交流联盟,推进“四链”融合。积极举办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有基础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提升配套能力、加快卡位入链,拓展与大企业供应链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弹性韧性。依托专业化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市场拓展等活动,促进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家和省行业协会组织沟通对接,为企业集聚产业链资源、嵌入全国产业链解决方案搭桥梁、做纽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7.大力加强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深入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趋势,支持各县区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细分领域针对性强、营商环境比较优势突出、创新创业吸引力大的差异化招商引资政策。组建懂行业、懂政策的专业招商引资队伍,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产业转移,着力引进自主研发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品牌终端项目和整产业链项目。促进外部资源引进与本地能力培育相结合,对接市场需求与要素资源,在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实现产业逐步跃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着力强化智能制造带动提升。以智能制造为重点,持续深化制造业全业务、全流程的智能化转型,持续开展“智慧车间”“智慧工厂”示范建设,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工厂物联网网络体系和行业创新应用标杆。鼓励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空间大的重点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强合作,培育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发挥基础条件优势,扎实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采用“学样仿样工作法”,优选100个以上项目作为典型示范案例进行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持续推动“三网融合”发展。着力发展云原生技术能力和应用实践,以混合云为重点培育行业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云服务产业。持续创新产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三网融合”模式,深化大数据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升数字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菏泽市分行)
10.广泛构建数字赋能应用场景。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广泛构建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应用场景。以工业控制系统及应用软件、消费电子、电子商务等领域需求为导向,整合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资源,开展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和应用场景建设,打造开放、高效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全面推进互联网技术在社会民生、政府治理等方面的渗透和融合。挖掘更多应用场景,立足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慧城市等领域,培育一批满足行业需求的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构建高水平产业园区。鼓励支持各县区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优势,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找准目标定位,科学布局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推动建立以大企业为中心、中小企业分工配合的企业协作体系,形成资源集中、分工细化、合作高效的产业形态。推动构建各具特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园区,争创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数字经济总部和数字产业园区。支持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全方位提升对前沿技术、优质企业、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2.加快自主生态培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信创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契机,支持搭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研发平台和验证测试环境,开展集成适配、优化迁移。大力支持企业参与以自主可控芯片、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国产生态建设和基于RISC-V等开源技术的项目开发、标准制定。深化信创产品在各行业的渗透应用,形成以市场牵引供给、以应用促进提升的良好发展格局,持续降低对外依赖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科技局)
13.扩大产业有效投资。积极争取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支持,探索建立市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鼓励各县区结合发展实际,设立一批项目基金、产业基金,持续增加资金总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4.加强人才智力保障。对接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用足用好省、市出台的人才招引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人才政策和激励机制,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制定紧缺人才目录,持续优化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布局,采取直接引进、柔性引进等方式,积极引育一批高端人才,逐步建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鼓励我市高校设立完善信息技术学科,创新开展高等教育共同体,培养一批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储备一批技术创新人才。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骨干企业,建立一批实训基地,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各类科研人员、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对骨干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通过持股经营、技术入股、收益提成、期权等方式获得收益,既能“引得来”,又能“留得住”,还能“有发展”,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将数字就业纳入“稳就业”一揽子政策体系,增强数字劳动力供给。(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工作专班职能作用,坚持“链长制”一体推进,建立健全部门、县区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和“链主”企业及骨干企业诉求“直通车”联系服务渠道,合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各县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和目标定位,强化全市“一盘棋”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全市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构建有利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高效、纵向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牵头单位: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工作专班)
(二)加大政策扶持。充分研究和运用好省委、省政府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支持政策,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合作和新技术、新成果的产业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贯,依法依规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统筹省市工业领域财政支持政策与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的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示范应用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基地建设,形成多维度支撑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伙伴机制,精准增强产业融资支持。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资产轻量化特点,采取适应性强、灵活性突出的差异化政策措施,以优质市场资源吸引投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标杆示范引领,每年组织宣传推广一批优势县区、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支持市内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先进经验推广。积极开展各类交流观摩活动,推动典型经验“一地创新、多地复制”,营造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健全考核评估。优化信息技术产业统计标准和监测办法,强化动态调整,完整准确反映各县区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树立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鲜明导向,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有力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