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菏政发〔2024〕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菏泽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1.《2019—2030年菏泽市牡丹区、鲁西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承办单位: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
2.《关于加强新时代菏泽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菏泽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3—2035年)》(承办单位: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菏泽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承办单位: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5.《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承办单位:菏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拟完成时间 | 承办单位 |
1 | 《2019—2030年菏泽市牡丹区、鲁西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 | 山东省教育厅等4 部门印发《关于编制 2019—2030 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主要决策程序如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11月 | 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 |
2 | 《关于加强新时代菏泽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3〕146号)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主要决策程序如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12月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菏泽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3—203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主要决策程序如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8月 |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 | 《菏泽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城市环境规划标准》、《环境卫生技术规范》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主要决策程序如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9月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
5 |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菏发〔2016〕9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字〔2021〕16号)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主要决策程序如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12月 | 菏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