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政策通知公告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5/12/31 1.6w 阅读 369 点赞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和《菏泽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菏办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将已完成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问题:农业用水粗放山东省70%以上的黄河水用于农田灌溉,农业节水意义重大。《山东省水资源条例》明确,农业灌溉应当采用管灌、喷灌、滴灌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方式,已建成的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农业用水设施,应当进行更新改造。但沿黄各市农业节水缓慢,用水方式比较粗放。全省引黄灌区27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中,1020万亩未达到节水灌溉要求

二、整改目标

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3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现节水灌溉全覆盖到2025年底,在引黄灌区建设农田节水工程面积达到53万亩,累计达到143.8万亩。

三、整改措施

(一)市水务局根据分工,完成上级安排我市的大中型灌区续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对骨干渠道进行节水改造,进一步提高骨干渠道的节水及输配水能力。

(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分工,一是重点抓好农田节水工程建设,通过采用管灌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方式,提高农田管灌有效利用系数。二是通过提升改造项目修复完善引黄灌区水利工程,提高利用率。三是做好引黄灌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四是配合发改委做好引黄灌区农田节水灌溉水价改革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水务局对引黄灌区骨干输水渠道进行疏浚和建筑物配套,满足输水配水、生态补源要求。整合引黄灌区范围内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河道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下水压采等项目。

(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分工,完成了《菏泽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整改事项

1.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抓好农田节水工程建设,通过采用管灌、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方式,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85 以上。2022年新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32.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2.2万亩,实现了农田节水灌溉全覆盖

2.菏泽市2021-2024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412.5万亩,其中在引黄灌区内建设节水工程面积296.1万亩,已超额完成了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整改任务143.8万亩。

3.制定印发了《菏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细则》,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质检、验收等重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升了项目管理效能

4.做好引黄灌区农田节水灌溉水价改革工作,井灌区采用机井安装射频卡控制器计量,全部达到节水灌溉要求。

五、销号验收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抽调农业、水利等方面专家,全市引黄灌区节水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验收验收主要采取内业+外业”的方式进行验收组认为2021年-2024年期间,牡丹区、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巨野县、单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鲁西新区等10个县区在灌区内共完成节水工程296.1万亩,提前超额完成农业农村厅下达的整改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验收,该项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销号标准,予以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菏泽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1231日至2026年11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菏泽市农业农村

联系电话:0530-5624405

联系地址:菏泽市人民路668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