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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对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2017/07/06 4.5k 阅读 334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

关于对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菏价费发〔2017〕35号


东明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报来《关于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住宿费标准调整的申请》(东价呈〔2017〕1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3号)有关规定和菏泽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0元。

二、学校应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收费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生宿舍住宿情况等一并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标准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期至2019年8月31日,期满当年的4月1日前重新申报。


附件:东明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表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东明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