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执行《菏泽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菏政办字〔202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规范体育比赛奖励,推动我市竞技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执行《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6〕34号),有效期至2026年9月29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1日
word:菏政办字〔2021〕49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菏泽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