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1/09/30 1.6w 阅读 320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执行《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菏政办字〔202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激发全市创新活力,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执行《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6〕20号),有效期至2026年9月22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菏政办字〔2021〕54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pdf:菏政办字〔2021〕54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