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鲁锦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菏政办发 〔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推动鲁锦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鲁锦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织造历史和丰富的鲁西南文化特色。为重塑我市鲁锦产业优势,促进鲁锦文化传承,实现鲁锦产业振兴发展,制定措施如下。
一、加强产业创意设计
(一)创新开发理念。积极借鉴苏州市发展丝绸、宋锦、苏绣产业的先进经验理念,提炼鲁锦的核心文化元素和艺术价值,丰富产品内涵表达,体现现代感和设计感,提升产品品质档次。坚持精品路线和大众消费并重,提高高端面料的产销比率,推动鲁锦产品融入现代生活。推进鲁锦传统技艺与新理念、新技术加快融合,支持乡韵鲁锦等企业应用纳米铜纤维等面料开发高端织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丰富产品种类。实施鲁锦产业领域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三品”行动,着力发展新型纺纱技术和细络联工艺流程,提高面料档次,开发高附加值鲁锦产品。引导企业挖掘传统鲁锦工艺中的文化符号,融入黄河文化、牡丹文化、水浒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进行创意设计和个性化定制。支持鲁锦企业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推出面向不同客户群体的特色产品。鼓励企业积极适应大众市场需求,打造日常购买使用的时装类、鞋帽类、家居类、壁挂类等平价产品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强人才培育。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或经营管理人才赴国内先进地区、著名企业、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实地培训、学习经验、开阔视野,做大做强鲁锦产业人才队伍。组织代表性传承人参加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鲁锦设计、制作、研发等从业人员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开展鲁锦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鼓励从业人员进行申报。鼓励鲁锦企业围绕发展需求,积极引进相关人才,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规定的,按照 《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给予奖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开展研发攻关。组织企业提报技术难题,联合省、市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积极培育创新平台,聚合有关鲁锦的研发资源,加快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鲁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传统鲁锦织造技艺进行创新研究。促进鲁锦产品手工生产线技术创新,提高手工价值,培养高端品牌,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推荐鲁锦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确保企业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鼓励多种经营。支持鼓励鲁锦企业、手织工坊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围绕鲁锦项目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等各类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提升生产工艺水平
(六)保护手工技艺。加强鲁锦传承人队伍建设,优化传承结构,提高中青年传承人比例,实现四级传承人梯次配备。积极推荐鲁锦传承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积极培养后继人才。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需求,鼓励职业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壮大鲁锦产品制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引导传统鲁锦手工艺品在创作思路、制作工具、宣传推介、市场营销等方面不断创新,实现产品有市场、匠人有收益、文化有传承。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改造生产车间。在保障传统工艺完整的前提下,鼓励传统鲁锦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积极落实技术改造激励政策,优先申报符合政策的鲁锦企业,鼓励鲁锦企业应用高端先进设备和信息化技术实施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提升产品品质。支持乡韵鲁锦、精一坊鲁锦、膑乡鲁锦等具备条件的企业与济宁等市鲁锦企业联合,参与全省鲁锦产品标准体系制定,在产业发展中赢得主动和引领地位,增强业内话语权。做好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基础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积极组织参选省长质量奖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壮大龙头企业。帮助鲁锦企业策划论证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走 “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在牡丹区、鄄城县各培育1-2家鲁锦产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牡丹区人民政府、鄄城县人民政府)
(十)引导集聚发展。通过转型转移、改造升级等手段,逐步优化提升 “低、小、散、弱”企业发展。积极策划、布局、引进一批关键性项目,引导新建、改 (扩)建项目进入合规开发区或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积极开拓市场空间
(十一)健全分类机制。引导鲁锦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宣传推广区分手工和机织鲁锦方法手段,促进消费者了解、购买不同类型和档次的鲁锦产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直播平台等,加大鲁锦产业特色宣传,讲好鲁锦故事,拓展产品受众,提升市场认知度。鼓励企业或个人创办宣传、保护、展示为一体的鲁锦产品文化展示馆、专业艺术馆、专门工作室、教育实习基地等。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十三)拓宽销售渠道。年内在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机场等游客富集区设置一批鲁锦产品体验点和销售点。将鲁锦产品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范围,鼓励各大商贸企业销售鲁锦产品。依托 “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引导鲁锦企业争取流量券补贴,助力鲁锦企业扩大宣传。组织线上订货会活动,主动布局移动端、电视购物、跨境电商和直播电商等各个领域,扩大鲁锦知名度。借助 “中华老字号直播嘉年华”“金秋双节直播季”“乐购山东促消周”等活动,推介鲁锦匠心匠艺匠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参加展会活动。积极鼓励鲁锦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文博会、山东工艺美术博览会等各类展会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对外展示鲁锦技艺、展销鲁锦产品,不断提升鲁锦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十五)推动合作交流。依托市创意文化产业协会和市工艺美术协会等单位,积极对接省纺织服装协会、省纺织工程学会、省服装设计协会、省工艺美术协会,与济宁市、苏州市等有关协会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组织鲁锦企业与青岛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有关纺织类、艺术类高校开展校企合作交流。引导电商、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与鲁锦企业密切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十六)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机制,有效解决以次充好等恶性竞争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传承保护力度
(十七)成立行业协会。鼓励支持鲁锦企业及相关文化艺术企业等联合成立菏泽市鲁锦行业协会,构建定期会商、产研协同、要素保障等机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鲁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八)开展研究保护。开展鲁锦保护传承情况评估,做好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和保存,建立健全鲁锦项目档案,做好抢救记录。在鄄城县中国鲁锦博物馆配套建设研究保护和传承体验中心。优先推荐鲁锦保护成效明显、研发设计能力出众、人才优势突出、带动能力显著的鲁锦企业申请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鄄城县人民政府)
(十九)推进品牌建设。支持相关企业开展鲁锦品牌提升行动,完善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参加 “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发挥 “鄄城鲁锦”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等已有品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开发应用具有地域特色的logo标识,不断提高菏泽鲁锦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促进产业融合。将鲁锦产业作为文化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积极打造文化产业、工业旅游示范园区和基地,在老城曹州景区、菏泽鲁西新区穆李村、曹县e裳小镇等商文旅融合点搭建鲁锦产品展示和鲁锦技艺研学体验基地。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和带头人建立非遗工坊,推进鲁锦生产性保护。(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一)建设专业展馆。在老城曹州景区高水平规划建设一处集鲁锦文化展示、产品展销、研学体验于一体的鲁锦文化展示中心,讲好鲁锦历史、弘扬鲁锦文化、宣传鲁锦产品。支持鄄城高标准建设中国鲁锦博物馆,打造中国鲁锦技艺传承、产品研发、生产交易总部基地。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牡丹区人民政府、鄄城县人民政府)
五、切实加强政策保障
(二十二)建立协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等13家单位组成的市推动鲁锦产业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坚持市、县 (区)联动,一体筹划推进鲁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实施政策意见、加快标准制定、引导产业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强化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三)强化资金扶持。统筹用好现有财政资金,在人才培训、参加展会等方面加大对鲁锦企业支持力度。将鲁锦企业纳入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范围,引导银行机构给予专项信贷额度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不断扩大首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续贷服务。鼓励引导国有企业、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鲁锦产业发展,为鲁锦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市场营销提供专业支持和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牡丹区人民政府、鄄城县人民政府)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