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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雪领“菏泽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8/12/30 9.9k 阅读 459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张雪领“菏泽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菏政字〔201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张雪领,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郓城县武安镇彦张庄村人,毕业于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生前系浙江省杭州市成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2019年12月11日晚,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七格小区东南出入口幸福桥上,16岁女孩刘某跳河轻生,张雪领不顾自身安危,毅然跳入河中施救,不幸溺水身亡,年仅29岁。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菏泽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授予张雪领“菏泽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全市上下要以张雪领为榜样,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危难关头迎难而上的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和道德理念,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积极参与平安菏泽建设,为菏泽实现后来居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雪领“菏泽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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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