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雕塑科副高级工程师刘兵解读《菏泽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35)》
菏泽市,作为山东省的一座重要城市,近年来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启动了《菏泽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实现对户外广告总量的有效控制,提升城市户外广告的品质,塑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
本次规划总体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本次规划的范围覆盖了菏泽市主城区,东至日兰高速,西至水库西路,南至南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同时还将定陶城区和菏泽机场地块纳入其中。规划定位明确,旨在通过整合更新、品质控制等手段,实现户外广告的净化、美化、亮化和序化,为市民提供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在编制过程中,规划团队严格遵循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山东省、菏泽市有关规划文件的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等文件。此外,还参考了《山东省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户外广告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标准。
规划提出了四大总战略:净化、美化、亮化、序化。净化战略旨在通过有效规划的方式对户外广告总量进行有效控制;美化战略则强调对户外广告形式、视觉效果进行品质控制,使城市立面环境更加整洁美观;亮化战略注重光源的动静结合,使整体户外广告效果明暗有别、节奏分明,提升广告的视觉效果;序化战略则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监督管理提供具体有效的指导和依据,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通过这些战略的实施,旨在打造具有菏泽特色的户外广告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规划对户外广告的类型进行了详细分类,包括墙面广告、门楣广告、出挑广告、书报亭广告、路灯广告、大型支架式广告等。每种广告类型都有其特定的设置要求和规划要点。例如,墙面广告要求在建筑立面范围内设置,不得遮挡窗户和影响建筑安全;门楣广告只能在建筑物一层门沿以上二层窗台以下设置,用于指示店铺名称和功能,且需与建筑整体风格相协调。
规划根据城市功能和区域特点,将城区划分为多个广告设置区,分为开放设置区、一般设置区、严格设置区和禁止设置区,并以此为依据指导商业区、枢纽区、居住区、公共服务区等功能分区的具体控制方法。每个区域都有其特定的规划要求和广告形式限制。例如,商业区鼓励设置多种形式的商业广告,以提升商业氛围和消费意识;枢纽区则要求广告设置应符合地区整体景观要求,塑造良好的城市门户景观意向。同时,规划还对不同区域的广告色彩、照明、造型、材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广告设置与城市环境和谐统一。
规划还包含了一系列技术规定和细节指导,以确保户外广告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例如,对于门楣广告的设置,规定了其上下沿应平齐、不得遮挡建筑物门窗、风格要与建筑物相协调等要求;对于墙面标识的设置,则要求标识字体应选用高品质、美观大方的材料制作,并经过精心设计。此外,规划还对不同类型广告的设置高度、厚度、照明方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规划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的共同努力。政府将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力度,确保广告设置符合规划要求;企业将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广告,提升广告品质;市民也将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同时,规划还提出了建立广告设置监测和评估机制的建议,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广告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在近期目标(至2025年)中,规划旨在通过分区管理、类型划定、原则遵守以及整治整合等手段,实现菏泽市街面的整洁、协调与美观。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提升城市形象。
同时,规划还设有远景目标,展望至2050年。在这一阶段,规划将逐步实现广告设置中的本土文化融合,体现人文关怀,并进一步提升菏泽市的城市品牌。这一远景目标体现了规划的长远性和前瞻性,旨在通过户外广告的规范化设置,推动菏泽市的城市发展和文化传承。
《菏泽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是菏泽市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规划,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手段,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通过实施该规划,可以实现对户外广告总量的有效控制、提升广告品质、塑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菏泽市将继续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规划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