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璐璐解读《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按照《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鲁绿化办〔2021〕7号)要求,菏泽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璐璐对《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进行解读。
一、提问:发布政策背景及政策依据是什么?
李璐璐:根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宣传,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各方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
二、提问:工作进展及发布古树名录数量?
李璐璐:我市二级保护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已完成。全市共认定二级保护古树及名木93株,已由菏泽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
三、提问:古树名木保护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李璐璐: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于保护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提问:古树保护举措及目标是什么?
李璐璐:古树养护举措包括,浇灌排涝、松土、施肥、支撑保护、病虫防治等日常养护管理,有利于提高树木生活力,有利于增加树体抗逆性,全面贯彻推进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倡导树立全民护绿爱绿意识,争做高质量绿色发展“践行者”。
解读人:李璐璐;联系方式:0530-735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