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明确菏泽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菏发改价格〔2022〕28号,以下简称《通知》),并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去年以来,受疫情、俄乌战争等热点问题影响,国际能源供应较为紧张,全国油、气价格长期处于高位,对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行业影响较大。为疏导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压力,确保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保障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召开座谈会以及调取出租车运营数据和成本资料的基础上,对出租车运营成本进行了测算,形成了《关于重新明确菏泽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通过邀请、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组织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消费者、出租车行业及出租车司机等各方代表26人,对重新明确菏泽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了论证评估,在充分听取与会代表建议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出台了《通知》。
二、《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
(一)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1〕1361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料附加费标准(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等有关要求。
(二)车用燃料价格上涨过大,运营成本增加。去年以来,燃油购进价格逐月上涨,车用燃气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根据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1年1月29日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6.14元/升,截止5月16日,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8.67元/升,自去年以来车用92#汽油上涨2.53元/升,上涨幅度为41.2%。车用天然气价格则由去年初的3.98元/方,至2021年11月底(即我市开始加收燃料附件费时)上涨32.66%,今年以来持续在5.28元/方高位运行。与去年初相比,单日单班平均用油为21升,约增加成本53.13元/天;用气为18方左右,约增加成本23.4元/天。单日双班平均用油为34升,约增加成本86.02元/天;用气为30方,约增加成本39元/天。去年12月份为纾解出租车从业人员收支压力,我市及时出台了燃料附加费标准,减少了运营成本,增加了收入,如调取的样本中,最高单日提供服务63乘次,单日增加收入63元,当日收入829.3元。但受俄乌战争等国际因素影响,燃料费居高不下,大多数出租车仅增加燃料附件费难以抵消成本增加对出租车行业的冲击。
(三)物价逐年持续增长,出租车从业人员收入不增反降。当前我市出租车运价执行的是2015标准,虽然近几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GDP总量跃升至全省第八位,但人均可支配收入始终处于全省最低,且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一直没有重新明确新的出租车运价,但同期物价在逐年上涨,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36.53%(2014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344元;2021年菏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72元),人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但出租车从业人员收入却处于低位,从抽查的样本数据看,菏泽城区出租车(985辆运营车)平均每日拉客2.09万乘次,每车每日平均20.8乘次、每车每日平均收入363.2元,除去车辆运营维护运营和燃料日平均成本160-240元左右,收入相对不高。
三、主要内容
(一)拟重新明确的收费标准具体项目。本次拟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取消燃料附加费,计入起租价;对运价进行重新明确。
(二)拟重新明确的出租车运价标准和适用条件。将出租车每乘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计入起租价,即,新的起租价为7元/2公里,基本运价由1.5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该标准执行范围为:在菏泽城区运营的出租车。
(三)加强收费公示。各出租车公司要在所属出租车上的醒目位置将加收标准、执收文件和执行时间进行明码公示。
(四)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5月31日止。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