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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菏泽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2018/08/05 1.7w 阅读 400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菏泽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菏价格发〔2018〕15号


菏泽城区各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菏泽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菏泽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门站价格调整幅度,等额调整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26元。即由每立方米2.26元调整为2.52元,其他阶梯价格暂不调整。

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调整后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2.62元。

三、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用气量内用气价格仍按每立方1.91元执行。

四、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和服务,保障稳定供应。

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六、本通知自2018年8月7日起执行。居民用气其他相关规定仍按《关于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菏价格发〔2016〕5号)规定执行。

菏泽市物价局

2018年8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