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管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菏国资〔2020〕25号
各市管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国企改革有关要求,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管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2021年6月5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管企业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系列决策部署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调研国企改革有关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市管企业改革发展进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我市市管企业存在的活力不强、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勇于担当、有为有位、改革创新的意识,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注重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深入谋划我市资本结构、企业结构、人才结构三大调整,躬身入局服务国企改革发展,扑下身子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全力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水平,促进市管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市属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1.充分发挥市管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按照《菏泽市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打造八大“红色品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实施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集中攻坚行动,继续推进党支部书记培训、“红色引擎”品牌创建活动、“五强一创”过硬党支部建设,打造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的国有企业示范党组织。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研究制定市管企业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具体措施。开展“建组织、扩覆盖、强作用”专项行动,推进市管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2.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党建任务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规定,构建一体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3.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引导国有企业全面实施人才先行战略,围绕企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制定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专项计划,建立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目标责任制,鼓励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等市场化手段引进高端人才。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选拔一批德才素质突出、市场和职工认可度高的优秀年轻领导人员,进一步优化企业人才梯次结构,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二)大力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引导市属国有资本向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推动企业优化重组,培育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1.加快推进天翔毛纺、银河纺织国有股权退出和企业搬迁升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以职工持股、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为主线进行改制,力争6月底完成进场交易、职工募股、公司设立变更等项工作。下半年积极协调配合有关县区制定厂区搬迁和开发方案并推进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完成产业升级,优化企业经营体制机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境,促进企业焕发生机活力。
2.统筹分类实施企业整合。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对现有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按照功能定位和产业分类对同类型企业实施整合,避免同质化竞争,突出企业发展优势,膨胀企业资产规模,聚焦主业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市管企业提升信用资质等级,运作发行各类中长期债券,改善企业融资手段单一,融资成本高现状,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按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模式改建1家企业作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平台,在对条件成熟的市属一级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时,代表市国资委持有国有股权。
3.推动生产要素向主业集中。各市管企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心无旁骛攻主业”指示精神,依照市国资委《关于确认公布市管企业主业的通知》(菏国资考监〔2019〕14号)要求,坚定不移聚焦主业、突出主业开展专业化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不断增强主业的资源配置效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对现有投资项目进行绩效检查、梳理论证,对决策失误、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坚决予以退出;其他非主业项目也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开放式重组,力争在2至3年内退出产业链条。市国资委适时对市管企业开展经营风险调查,详细摸清企业资产人员状况、所出资企业情况、财务监管、内部管控、投资监督、融资贷款、压缩管理层级等情况,研究提出企业聚焦主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依据实际做出相关风险提示。
4.加快僵尸企业和亏损企业有序退出。各市管企业要建立工作专班,对权属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梳理,坚定不移推动国有资本从劣势企业退出,切实提高市管企业的资产质量和效益,全力打赢“除僵尸”攻坚战。对长期停产或一直没有启动经营、资不抵债、常年亏损的低效企业,按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逐个制定退出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目前纳入处置清单的35户“僵尸企业”确保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出清。着力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借鉴省属企业先进经验办法,推动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按照“应压尽压”的要求,企业实质性管理层级原则上压缩到三级以内。
(三)进一步拓展市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借鉴兖矿集团工作经验,推动市管企业积极与优质民营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拓展混改的深度和广度,激发企业活力,转换经营机制。
1.在权属企业中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市管企业权属企业中,除已明确清理退出的企业、公益类企业和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社会发展任务工程的企业可保留国有全资企业,其他一般竞争性企业原则上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灵活选择引入社会资本、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也可以交叉运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新设权属企业相关政策,除确因特殊需要设立国有全资企业外,原则上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导。
2.制定三年混改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各市管企业要按照《菏泽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菏国资产权〔2019〕76号)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对现有权属企业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未来三年混改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层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切实把引入社会资本同转换经营机制结合起来,在引入外部各类资本的同时,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小股东依法行使参与管理企业权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使企业高效运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3.立足实际,分类实施。以交通集团为试点,在确定优势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对下属低效僵尸企业开展“瘦身”改革,在所属二三级企业中采取经营层或员工持股、引进战略合作者等方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国有股权有序进退。菏建国投对其下属的菏建集团和其他企业实施股份改革,菏建国投持有约计40%的股权,再引入1至2家优势民营资本或风投、基金公司持有约计30%股权,其余30%股权采取中层以上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持股的方式进行,并设定股权退出机制,相关持股人退休或离开企业时收回所持有股权,转让给新进入人员持有,充分调动企业经营层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的回报率。理顺华瑞集团产权关系,按照公司制改革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体系,对优质成熟的权属企业参照交通集团、菏建集团改革模式进行。
(四)深入实施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要切实抓好《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菏国资[2018]47号)各项要求的落实落地,依据企业分类推动组织架构再造,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真正建立起“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运行机制。
1.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各市管企业要合理控制用工总量,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定员定岗工作,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依法规范使用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各类用工。市国资委严格控制市管企业集团总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数量。各市管企业按照《市管企业定岗定员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推进权属企业定岗定员工作,分别由权属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或采取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委派用工的方式进行。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履行相关程序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依据企业战略定位和市场竞争需要,优化组织结构,梳理管理流程,运用市场手段推动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再造,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健全以绩效综合考评为基础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常态化竞争上岗机制,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管理人员,应当调整岗位、降职降薪,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优化薪酬结构,加大绩效薪酬在薪酬总额中的比重,内部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研究探索实施中长期和关键人才激励的有效途径,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激励体系,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五)探索启动市管企业人力资本改革。积极学习省国资委和兄弟地市先进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我市工作方案,整合市管企业财务负责人或市直有关经济部门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由市国资委统一向市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同时兼任外部董事,年度薪酬与企业副总级大体持平,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统筹安排。制定《市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和《财务总监薪酬管理办法》,对财务总监和外部董事进行业绩考核。探索先行在市管企业二级公司领导班子中开展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开展工作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提出我市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市场化工作建议方案。
三、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切实强化对进一步推进市管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台账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指导市管企业逐项抓好落实。各市管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改革事项有序顺利推进。企业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靠上去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参与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增强改革方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改革工作实效。有条件的市管一级企业在完成权属企业非主业、弱势企业、亏损企业、“僵尸企业”清理退出工作后,可以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分类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市管一级企业改制工作方案,报市国资委备案或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