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发改价格〔2020〕32号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通过对我市出租车市场调查,结合我市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和对全省出租车运价及计价方式的横向对比,充分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不确定性,经研究决定,原菏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出租车部分计价方式的通知》(菏价格发〔2015〕20号)和《关于菏泽城区出租汽车运价部分计价方式的通知》(菏价格发〔2015〕24号)规定的运价及计价方式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菏发改价格〔2020〕32号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通过对我市出租车市场调查,结合我市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和对全省出租车运价及计价方式的横向对比,充分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不确定性,经研究决定,原菏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出租车部分计价方式的通知》(菏价格发〔2015〕20号)和《关于菏泽城区出租汽车运价部分计价方式的通知》(菏价格发〔2015〕24号)规定的运价及计价方式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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