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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菏住金〔2020〕25号文件中公积金贷款额计算方法的通知

2022/03/30 1.9w 阅读 382 点赞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菏住金〔2020〕25号文件中公积金贷款额计算方法的通知

菏住金函〔2022〕1号


各科室、各管理部:

       为支持新市民、新入职缴存职工安居,加大住房刚需支持力度,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经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菏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一条中“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5+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修改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n+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其中系数n的取值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

        目前,依据2021年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将系数n定为8,特此通知。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