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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30 1.2w 阅读 402 点赞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
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人社字〔2023〕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教体、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总工会,菏泽市鲁西新区财政金融局、菏泽市鲁西新区总工会:

现将《菏泽市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31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菏泽市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8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定于2023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要求,顺应县域农民工流动变化趋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提升农民工转移就业质量、返乡创业质量、职业培训质量、权益保障质量、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内容

(一)新市民转移就业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稳定全市县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规模150万左右。

重点任务:

1.按照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集成改革,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稳定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力开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公益性岗位,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万个左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积极开展劳务协作,稳定西部省份来鲁务工人员规模5000人左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引导县域大力培育发展劳务品牌,2023年力争打造省级劳务品牌1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县城建设示范地区,树立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定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服务系列活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新市民返乡创业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标准化提升省级创业载体建设和“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

重点任务:

1.实施“创业牡丹之都 助企八大行动”,进一步提升创业载体建设水平,大力支持包括农民工等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全面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等扶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反担保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高标准打造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大力吸引一批优质返乡创业初创项目入园孵化,实现“孵化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发展”的目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大力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农民工”大赛,评选一批表现突出的返乡创业服务站和“归雁之星”,加强返乡创业典型示范带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推进“一县一家”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托全市10个公益性零工市场,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新市民职业培训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2023年开展农民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7万人次以上。

重点任务:

1.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实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均有机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发挥县级人民政府的统筹作用,整合利用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各方培训力量,推动县域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紧密结合县域内劳务品牌、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山东手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推出一批特色乡土技能目录,开设一批适合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新市民权益保障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推进县域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规模持续扩大。

重点任务:

1.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2.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规模,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返乡后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便捷顺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3.及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递”,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五)新市民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农民工群体全覆盖。

重点任务:

1.印发实施《菏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达标,稳步提升农民工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县域给予财政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普遍设置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应用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的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医保、工会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

(二)加强组织实施。七月份国务院将开展全国农民工工作督查,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情况是重点督查的内容。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将联系人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科,同时会同县(区直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实化行动目标、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统筹推进工作实施。对于基础好的县(将择优省推荐参与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递,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新市民乐业行动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推广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