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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3/08/14 9.3k 阅读 220 点赞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菏城管字〔2023〕12号


各县区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备案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实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能够压实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管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是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指导工程施工单位科学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认真抓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

工程施工单位要在进场施工前,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送县区城管局备案(牡丹区、定陶区、鲁西新区城管局对本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进行初审,报市城管局审核同意后,由区城管局收缴处置费、发放核准文件),同时在施工工现场留存一份备查。

为更好地服务工程施工单位,方便工程施工单位编写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拟定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示范文本》(见附件),请各县区参照执行,具体实践中,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该示范文本进行创新完善。

二、全面深入宣传普及

各县区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垃圾处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通过送法上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精准宣传,切实提高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知晓率,形成自觉遵守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垃圾处理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执法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各县区要健全执法监管机制,优化执法监管模式,全面加强执法监管依法对工程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力,确保工程施工单位遵守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规范处理建筑垃圾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示范文本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15

附件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6《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1.7设计文件及图纸

1.8其他依据

2.编制目的

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有效防治建筑垃圾污染,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及时处理建筑垃圾,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促进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项目公司特制定本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3.工程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

3.2项目地址:

4.建筑垃圾的范围

4.1建筑垃圾定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道路、地下设施等以及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拆迁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混凝土块、破碎路面、工程弃土、基坑垃圾、工程泥浆及其它废弃物。

4.2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的具体种类:

4.3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数量:

5.建筑垃圾管理岗位责任制

5.1项目经理是建筑垃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控制负全面责任。

5.2项目经理部负责落实各级岗位管理责任,将建筑垃圾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5.2.1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建筑垃圾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推动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5.2.2各管理岗位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1)以技术负责任人为主,负责按照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建筑垃圾防治方案,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组织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培训,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

(2)以现场经理为主,负责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实施,组织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执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3)以商务经理为主,负责材料采购,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和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并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4)以安全总监为主,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保留相关图片和音像资料。

(5)以项目办公室主任为主负责建筑垃圾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5.2.3班组长按照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6.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6.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负责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6.2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6.3建筑垃圾管理小组岗位职责

(1)管理小组组长

组长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管理小组例会。

(2)管理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管理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管理小组组员

负责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管理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7.建筑垃圾减量措施

7.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

7.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

7.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8.建筑垃圾现场堆放

8.1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及时遮盖,采取定时撒水降尘措施。

8.2建筑垃圾堆放区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存储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出地坪不超过3m。

8.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高于周围场地至少0.15m,四周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8.4堆放区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9.建筑垃圾运输

9.1运输单位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备案手续。

(1)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称:

(2)车辆数量、牌照、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可另附件)

9.1车容车貌保持干净整洁,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辆底盘、车轮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并定期维护保养。

9.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建筑垃圾。

10.建筑垃圾收尾工作

10.1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恢复原有地貌,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0.2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理。

10.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垃圾、废弃土等,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

10.4全部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清理,恢复原有地貌。

11.建筑垃圾的去向

11.1处置方式: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消纳场处置()

11.2处置地点:

11.3联系人:                                     电话:

12.其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