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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菏泽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的通知

2023/12/13 9.2k 阅读 340 点赞
菏文旅字〔2023〕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鲁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菏泽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菏泽市总工会
共青团菏泽市委
菏泽市妇女联合会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菏泽市公安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菏泽市商务局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分行
菏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2月14日

        为深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3 号)、《山东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发挥旅游住宿业在稳定扩大就业、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推进旅游住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优化布局、政策扶持、重点培育、标准引领,丰富产品业态,提升服务质量,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多层次、特色化、个性化需求,推动旅游住宿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年底前,全市星级饭店总量达到 20 家以上,完成 1 家五星级饭店新建或新评项目,实现县(区)星级饭店全覆盖;至少打造 3 家好客山东精品酒店,5 家以上乡村酒店;新打造 1-3 家五星级民宿,5 个以上旅游民宿集聚区,实现旅游民宿集聚区内各等级旅游民宿全覆盖,全市星级旅游民宿总量达到 10 家以上;打造 1-2 家智慧化酒店样板,2 个特色主题住宿品牌;完成 3-5 个以上高端品牌酒店引进项目;实现省级旅游度假区内高星级饭店、好客山东精品酒店、高端品牌酒店等高品质酒店达 3 家以上。推动旅游住宿业结构优化,完善旅游住宿功能配套,提升团队游客接待能力,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着力构建规划合理、业态多元、服务标准的旅游住宿产业体系。
(一)培育发展星级饭店。对各县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酒店摸底统计,梳理已建成项目、在建在谈项目、拟申报新评等级项目及融资需求,按照国标《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鼓励已达到三、四、五星级标准的现有酒店积极申报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强化服务指导,扩大星级饭店规模。组织招引国际国内连锁品牌饭店集团来菏投资、支持本地饭店集团拓展门店、引导其他产业集团跨行业发展新建一批星级饭店。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改造升级一批星级饭店。各县区要出台优惠土地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企业投资建设星级饭店。2025 年年底前,各县区至少各新评 2 家星级饭店,巨野县、东明县、鲁西新区重点推动 1 家五星级饭店新建或新评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丰富乡村旅游住宿供给。积极推动乡村酒店、民宿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接待体系,提升乡村旅游住宿水平,满足大众化、特色化、个性化旅游住宿消费新需求。加大对旅游民宿星级评定的宣传力度,对具备相应申报条件或潜力的经营主体,主动接洽、积极培养,做好宣传、服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文化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联审联批机制,实现民宿证照办理的全周期服务、全流程监管,推动旅游民宿合法合规经营。对新认定为山东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由所属县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奖励。对创建为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的,由所属县区财政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奖励。以“民宿+”为抓手,开展多元业态经营,全面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提升民宿游的经济贡献率。2025 年年底前,各县区至少各打造 1 家乡村酒店、争创 1 家以上星级旅游民宿,曹县、单县、巨野县等县至少各打造 1 家五星级民宿,曹县、定陶、成武、单县、巨野、东明等县区至少各打造 1 个旅游民宿聚集区,实现旅游民宿集聚区内各等级旅游民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提升旅游住宿业品质。严格组织全市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督促星级饭店有计划组织装修装饰、供暖通风、配电照明等硬件升级改造,发挥以评促管、以评提质作用。组织实施再生能源利用、炊事用能系统等节能改造。2024年 4 月中上旬,结合“第 33 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组织旅游住宿业项目调度会、推介会,为星级饭店、民宿合作共赢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为民宿的等级评定提供专业支持。各县区组织招商活动时,要将旅游住宿业招商纳入重点招商引资内容,进一步搭建旅游住宿企业交流互动平台,充分展示各县区旅游资源优势,为吸引高端品牌酒店入驻创造条件。各县区要出台扶持旅游住宿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土地供应、建设配套、金融惠企等方面支持各类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高品质酒店,引导各类旅游住宿企业积极参与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评定复核,提升旅游住宿行业发展活力。2025年年底前,牡丹区、郓城县、东明县、鲁西新区等县区至少各打造 1 家好客山东精品酒店;各县区至少各完成 1 家高端品牌酒店引进项目;单县浮龙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高星级饭店、好客山东精品酒店、高端品牌酒店等高品质酒店达 3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分行)
(四)培育旅游住宿新业态。组织文化机构、文旅企业与住宿业加强合作,开启“住宿+艺术”“住宿+民俗”“住宿+康养”“住宿+体育”“住宿+教育”“住宿+农业”“住宿+微演艺”等融合服务模式。2025 年 4 月中上旬,组织召开民宿+经验交流和项目推介会。各县区要依托精品文旅名镇、乡村旅游重点村,利用闲置住房、宅基地等资源,建设、改造一批客栈、小木屋、帐篷、集装箱、房车等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住宿产品。鼓励旅游住宿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建设零接触、低接触式服务型酒店。2025 年年底前,各县区至少各打造 1 个特色主题住宿品牌;郓城、单县、巨野、鲁西新区等县区各打造 1 家智慧化酒店样板,引领行业智慧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信局)
(五)打造“美食菏泽”品牌。充分挖掘菏泽深厚浓郁的传统美食文化,收集整理传统美食的历史资料和文化背景,对菏泽传统美食进行概念设计、产品包装,将菏泽美食融入旅游中,展示菏泽旅游形象。“春节”“中秋”“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及牡丹节期间,各县区要围绕星级饭店、旅游民宿聚集区、A级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等,举办菏泽美食文化展览、菏泽美食节,打造菏泽美食旅游线路,提高菏泽美食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5 年前,各县区至少各推出 1 家非遗美食饭店、1 道地方特色菜、1 道网红旅游小吃、1 位牡丹精品菜名厨,打造“美食菏泽”靓丽名片。(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六)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推介。统筹我市旅游住宿业资源,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宣传效果,积极与 ota、网红、旅游达人等合作,通过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推介,不断提升我市旅游住宿业吸引力。搭建企业联合互助营销平台,引导本地旅游住宿企业与 A 级旅游景区联合销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活动、公务接待、疗休养定点,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限制参与经营,支出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对星级饭店管理人员、旅游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学习经营理念、营销策划、管理服务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档次。组织开展旅游住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比赛,表现突出人才按程序推荐申报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章、菏泽市技术能手、菏泽市巾帼建功标兵、菏泽市青年岗位能手等。对在全国、全省、全市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旅游从业人员,分别给予不超过5000元、3000 元、1000 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八)强化行业监管。充分运用“体检式”暗访、社会化监督等手段,对旅游住宿服务质量实施常态化监管。针对疫后设施设备老化、服务质量下降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2024年年底前,通过督促整改一批、摘牌降级一批、关门淘汰一批,实现行业服务质量整体恢复提升。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前等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对旅游住宿企业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持续保持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筹备发动阶段(2023 年 12 月底前):下发通知,启动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阶段(2025 年 6 月底前):各县区 2023 年 12 底前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出台政策措施,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挂图作战,强力推进,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任务。
总结提升阶段(2025 年底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对照目标任务进行查漏补缺,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企业及个人予以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支持旅游住宿业发展作为重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组织相关单位全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旅游住宿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旅游住宿业发展工作。支持各县区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推动发展合力。
(三)加强调度督导。强化任务分解,将旅游住宿业招商、新建、改扩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采取深入调研、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坚持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抢抓旅游住宿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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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