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8〕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为进一步发挥规范性文件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菏泽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规定,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年内完成的规范性文件项目11件(其中修订5件,新制定6件)
1.《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卫计委)
2.《菏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管理办法》(修订)(起草部门:市无管办)
3.《菏泽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办法》(修订)(起草部门:市民政局)
4.《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起草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5.《菏泽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起草部门:市人社局)
6.《菏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7.《菏泽市首席技师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人社局)
8.《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9.《菏泽市矿区搬迁安置管理办法》(修订)(起草部门:市煤炭局)
10.《菏泽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11.《菏泽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二、列入调研起草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项目(7件)
1.《菏泽市门楼牌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2.《菏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建局)
3.《菏泽市财政评审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4.《菏泽市市级政府公务仓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5.《菏泽市市级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6.《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7.《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起草部门: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