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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11/22 7.6k 阅读 130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8〕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进一步解决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解决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意见

    
  加快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的重要内容,是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质增效升级的内在要求,是健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对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政府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改善民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加快解决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目标
  到2020年,解决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运营效率和发展质量,增强活力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改革、稳妥实施。根据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实际情况,按照公用事业类、市场化服务类,分别采取分离移交、改制重组、解散破产、属地管理等方式解决。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率先推进;情况复杂、难度大的,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二)坚持充分协调、合理分担。涉及政府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改革成本,采取企业与政府合理分担、市财政适当补助、分年过渡的办法;对采取市场化方式的改革成本,主要由企业承担。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有关部门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落实;有关县区成立工作班子,负责组织协调交接工作;市属企业负责推进市场化改革,配合政府做好移交工作。
  三、改革任务
  “企业办社会职能”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社区管理、职工社会保险管理、市政、消防、医疗卫生、职业和幼儿教育,以及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包括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破产重组和改制退出企业的管理体制、厂办大集体等。
  (一)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服务。
  1.改革任务。推进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服务移交所在地政府负责,社区管理机构与企业完全脱钩。需依托企业所办机构新建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推进实施。
  2.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信访局、市统计局。 
  3.完成时限:2018年基本完成。 
  (二)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
  1.改革任务。推进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的分离移交。
  2.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信访局、国网菏泽供电公司。 
  3.完成时限:2018年基本完成。 
  (三) 技工、职业院校。
  1.改革任务。对技工、职业院校,根据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在职职工培训、企业技术研发等情况,可采取企业继续举办管理、移交或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重组改制的办法实施改革。
  2.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3.完成时限:2019年全面完成。 
  (四) 职工医院。
  1.改革任务。支持社会资本以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参与职工医院改革重组;企业与所在地政府协商一致的,移交政府管理;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予以撤销并做好有关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鼓励职工医院向康复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老年专业医疗服务机构转型。
  2.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3.完成时限:2019年全面完成。
  (五) 幼儿园托儿所。
  1.改革任务。幼儿园托儿所经与所在地政府协商一致的,移交政府管理;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幼儿园托儿所的市场化改革,实行社会化、专业化运营。
  2.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3.完成时限:2019年全面完成。
  (六) 厂办大集体。
  1.改革任务。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厂办大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2.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
  3.完成时限:2019年完成。 
  (七) 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
  1.改革任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的改制重组,实行社会化、专业化运营。
  2.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3.完成时限:2018年完成。 
  (八) 改制退出和破产重组企业党工团关系。
  1.改革任务。理顺改制退出和破产重组企业的党工团关系,落实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责任。
  2.主要政策。《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组发〔2003〕 56号),省国资委、省委组织部、省安监局、省信访局《关于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落实有关工作责任制的通知》(鲁国资办〔2006〕 27号)。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其党(团、工会)组织关系改由所在地党(团、工会)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的责任主体改由所在地政府负责。 
  3.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信访局。 
  四、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组织协调移交和改革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市属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接收任务的县区和有关市属企业作为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的主体,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要以担当精神和负责态度,抓紧行动、加强配合、积极对接、主动协商,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好各项政策措施,做好风险评估,确保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组织落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企业和县区政府完善工作程序,核实资产账目,加强审计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保障资金投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优先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财政局商市国资委根据工作进度,千方百计保障改革资金需求。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有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市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分离移交以及技工和职业院校、职工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改革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等费用,市财政主要结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