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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1/12/15 2.7k 阅读 520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菏政办发〔202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出目录。

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1.《菏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菏泽市三区(牡丹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3.《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菏泽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0年)》(承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关于化解市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菏政办发[2021]31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菏政办发[2021]31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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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