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菏政办字 〔2022〕44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十强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三个十大”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每个行动计划形成一套工作台账,主要包括目标、任务、责任人、时间进度,由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具化细化涉及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抓紧推动落实,确保尽快见到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推进落实“三个十大”行动计划,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型平台上,常态化开展宣传报道,及时介绍各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要定期总结推广本部门本领域以及各地推进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抓紧抓实省四批政策清单落地实施,按照制定的分工方案,第一时间推动落实;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对“三个十大”行动计划的政策支撑。要密切关注国家、省政策动向,加大衔接汇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支持。
建立“三个十大”行动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完善更新。牵头部门要深化联动推进,主动牵头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共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四进”工作队作用,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服务“三个十大”行动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政策等落地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2022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