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重点)市政府部门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菏政字〔20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重点)市政府部门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力争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要求高标准完成。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重点)市政府部门责任分工方案
为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2016年工作要点,将审议通过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启动4部立法项目预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12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1次执法检查、2次视察和2次专题调研活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的指示,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工作职责,现制定如下市政府部门责任分工方案:
一、关于立法工作
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菏泽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市政府部门立法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规范立法,确保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一)建立健全立法体制机制。
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办法》和《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等工作机制,健全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二)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
1.提出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
(1)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月份市环保局提出草案,2月份市法制办修改、征求意见,3月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市政府提出法规案,4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市政府责任领导:单立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月份市城市管理局提出草案,4月份市法制办修改、征求意见,5月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市政府提出法规案,6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市政府责任领导:刘传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启动4部立法项目预调研
(1)《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7月份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草案,8月份市法制办修改、征求意见,9月份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市政府提出法规案,10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市政府责任领导:单立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利用监督管理条例(市政府责任领导:王忠想;责任单位:市煤炭管理局)
(3)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市政府责任领导:刘传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菏泽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市政府责任领导:刘传谨;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强化备案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应备必备,实现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一)围绕监督重点,做好12项重要工作报告。
1.重要工作及时报告。
(1)市政府关于教育系统“全面改薄”工作情况的报告(2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市政府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2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黄秀玲;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4)市政府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单立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
(5)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任仲义;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6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6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8)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任仲义;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9)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1)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10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2)市政府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10月份)。(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后提出的审议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同时抄报市政府督查室。
2.做好人大执法检查准备工作。5月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接受相关问题专题询问,积极报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题重大、人民关切的询问内容。(市政府责任领导:王忠想;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3.做好人大视察准备工作。9月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视察(市政府责任领导:刘传谨;责任单位:文明城市创建涉及部门),12月份接受驻菏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的年终集中视察。(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视察涉及有关部门
4.做好专题调研汇报工作。严格按照《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暂行办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实施方案,配合好市人大常委会6月份开展的驻菏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7月份开展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市政府责任领导:曹升灵;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一)人代会期间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百名代表票决建议办理”活动,根据票决结果和会议安排做好工作。
(二)人代会期间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账。
(三)3月份召开201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暨2016年度代表建议交办会,年中进行督办,第三季度基本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四)推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销号制、重点建议市政府责任领导牵头督办制,力争实现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结率、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四个100%”。
(市政府责任领导:闫剑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