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字〔2016〕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对菏泽仲裁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新一届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闫剑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王思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中华(市司法局局长)
徐广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 红(菏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白圣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朱启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经理)
周朝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德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绍坤(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孙良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福河(市政府国资委副调研员)
孔繁森(菏泽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念哲(菏泽学院法律系主任)
梁乃臣(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思山(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秘书长:李 红(兼)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