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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12/22 4.4k 阅读 363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菏泽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菏政字〔202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菏泽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 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 四五”规划》 《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残疾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关注,将残疾 人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 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实现新发展。 “十三五”时 期,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 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一)残疾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残疾人脱贫攻坚获得全面 胜利,9.0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9100名困难残 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 “两项补贴”扩面提标, 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4万人 次,实现了应享尽享。

(二)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 动,累计服务38.01万人次。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 康复救助残疾儿童3.18万人次。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和技 能培训,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6700名。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 免费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探索实施 “四护一保”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托养 残疾人7229人。

(三)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明显进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 工作,全市持证残疾人达到23.2万人。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 为3.65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利用菏泽 日报、菏泽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残疾人工作,提高了残疾人事业知 晓度,营造了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建立 健全残疾人专职干事待遇保障机制,稳定了残疾人工作队伍。

我市共有各类残疾人60多万人,残疾人事业仍然是民生保 障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残疾人自主 就业、致富增收能力较弱,加之医疗、康复支出大,存在返贫致 贫风险;二是政府投入不足,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救助水平低;三 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高,服务资源相对匮 乏,服务设施尚不完善,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四是社会助残氛 围不浓,爱残助残公益组织的发展相对滞后。 “十四五”时期, 继续加大残疾人工作力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 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让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过 上幸福美好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 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 要论述和视察山东、视察菏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 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弱 有所扶,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完善残疾人保障体 系,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残疾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和残疾人共同富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 好生活需要,奋力开创突破菏泽、后来居上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 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 制。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管理残疾人的作用,健全残疾 人基层组织,统筹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残疾人格外关心关注,着力解决 好残疾人急难愁盼的问题。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让广大残疾人 更好融入社会,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 坚持保基本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惠残政策,保基本、兜 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创新服务方式,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 障服务体系。

4. 坚持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 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坚持科技赋能,推动智慧化数字化服务,不断满足残疾 人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 拓展,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更加健全,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得 到改善,社会扶残助残更加广泛,残疾人事业融合发展水平及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

(一)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夯实残疾人发展基础。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5年过渡期内残疾人帮扶 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 清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做好黄河滩区易地搬迁残 疾人帮扶工作。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帮扶工作,加大技能培训 和就业援助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内生动力。 (市乡村振 兴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2.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补贴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 实现应保尽保。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 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者纳入 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 疾人纳入菏泽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县区 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补充养 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牵头,市残联、菏泽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 制,逐步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全面落实残疾人 “两项 补贴”资格认定申请 “跨省通办”。有序推进落实残疾人信息消 费优惠、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 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鼓励公园、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 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 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 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 抚恤优待。(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城 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教育局、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 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 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或再救助。稳步提 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 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 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 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 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 (社区)探 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应对突发灾害事故。 (市民政 局、市残联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就业创业机制,持续提升残疾人收入水平。

1. 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 策,逐步完善按比例就业制度。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 惠政策。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征收管理,建立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建立健全多元化残 疾人就业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实施 “丰羽助”残疾人创业扶持, 助力困难残疾青年自主创业。实施 “强翼贷”贷款贴息,助力残 疾人家庭致富增收。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 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发展社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 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在文化艺术、电子商务 等领域就业。 (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 部、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质量。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残疾人创业指导,搭建残疾人灵活就业 载体。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 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发挥职业培训基地带动示范作用,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技能赛事。 (市残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总工会、市大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拓宽 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规模。开展残疾人就业辅导,对高校残疾人 毕业生开展 “一人一档” “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服务。培育残疾 人就业服务社会组织。 (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建设。整合现有资源,依 托养老、医疗等设施,推动乡镇 (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 立 “如康家园”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 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 (市残联牵头,市 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高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残 疾人健康水平。

1. 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贯彻落实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 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 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做好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 工作,开展产前筛查、诊断,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和 早期干预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开展社会 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服务,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强化 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降低重 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致残率。加强安全生 产、交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监管,减少意外伤害致残。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 合 “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 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牵头,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2.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 评估调查,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健康服务全覆盖。依托各类社区健 康服务机构,逐步拓展残疾人健康管理覆盖范围,稳步提升残疾 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 生、康复护理、心理干预等个性化签约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 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 关注残疾妇女健康。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残联、市医保局、 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 复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制度及配套政策,保障残疾儿童 免费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积极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儿 童福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社会资源,做好残疾儿童定点康复 机构的规范化服务。开展脑瘫儿童康复、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 脊柱侧弯中医干预等专项行动。整合康复资源,构建 “医疗+康 复+教育”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 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残联、市医保局、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增加康复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 成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完善鄄城县和东明县康复中心功能,形 成覆盖全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持续实施定点康复机构提升 行动,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进 “互联网+康复服 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康复事业,推进 “康复+培训+就 业”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坚持康复服务资源上联下沉,稳步推进 社区康复工作。依托社会资源,探索建立居民小区康复驿站,引 导残疾人自助互助就近就便进行康复训练,增加社区康复服务供 给。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开展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龙 头,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机构为主体,建立健全残疾 人康复医疗三级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机构监管,推动康复项目规 范化管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实施儿童青少年视 力低下、脊柱侧弯中医干预专项,提升全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和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康复专业技术培训, 提升康复服务技术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牵头,市教育 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 局、市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供 给,强化适配政策保障,优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流程。搭建辅助 器具信息交流平台,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 助器具适配服务。探索建立社区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 务机制。(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残疾人融合教育,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 促进残疾人教育融合发展。制定实施 《菏泽市第三期特 殊教育提升计划 (2021-2025年)》。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 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 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 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 班就读、特教班等融合教育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继续 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落实好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接 受融合教育的支持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牵头,市残联、市卫生 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优化特殊 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合理布局,促进普通教 育、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建设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基地)。 扶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单独设立 特殊教育幼儿园 (学前部、班)、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部、 班)。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 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送教 (医、康) 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量。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 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特殊教育督导和 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 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提升教 师专业化水平,配齐配足特教教师,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师生比。实施 《山东省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 (2021- 2025年)》,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市教育局牵 头,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 提升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 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 的社会保障卡。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审核 “跨省通办”。 (市残联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残 疾人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工作。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给予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扶持, 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 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 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市残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 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坚持优先轮候、优先选房原 则,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享受各类保障性住房,不断 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 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将无障碍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住 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统筹之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 农业农村局、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整合、利用各种资源, 为残疾人提供社会化托养照护服务。推进残疾人托养纳入养老服 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残疾人功能。继续实施 “阳光家 园计划” ,发挥 “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作用,逐步完善扶持政 策,不断扩大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覆盖面。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 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聚 焦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群体,推广 “四护一保”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模式,不断创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 等社会化托养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市卫生健康 委、市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统筹开展 “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 精神、民族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人道主义精 神,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 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 残疾人工作纳为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开发 “线上线下文 化”服务产品,为残疾人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设备等便利条 件。持续开展 “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 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建设2处以上残健融合 文化服务示范中心 (点、站)。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 “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 网络视听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 多元文化服务需求。积极参与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残疾人事业 好新闻评选。大力宣传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残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菏泽日 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健康发展。建立完善优 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发挥菏泽市定陶 区残疾人体育中心优势,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搞好举重等运动项目集训,积极备战国内国际重大赛事。实施 “残疾人康复 健身体育行动” ,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市体育局、市残联牵 头,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环境。

1. 提升无障碍建设管理水平。深入落实 《山东省无障碍环 境建设办法》,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在新型 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 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 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探索传统无障碍环境设施设备数字 化、智能化升级和推广应用。支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 碍改造,统筹兼顾辅助器具适配,并做到有效衔接。继续开展无 障碍市、县、镇、村达标建设工作。加强无障碍监督,建立健全 无障碍环境义务监督员队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残联、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推动充分兼顾残疾人需求的信息 化社会建设,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 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指标。推动各县区政府 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为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 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加 快推广普惠便利的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 动5G在无障碍领域的应用。扩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供给,鼓励支持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 (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残联、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通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扩大无障碍服务范畴。市广播电视台逐步设立通用手语 电视栏目。推动县级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或盲人阅览区, 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 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 场所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 (市残联牵头,市委 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 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1. 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 效实施。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检查、视察、调研。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残 疾人法治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 划。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涉及残疾人权益保 障领域的政策和规划、计划,应征询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意见, 依法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推动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增加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委 员的比例。(市司法局、市残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 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 范围,不断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 务的重点对象,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 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办好全 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进 行扶残助残、普法守法宣传。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 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发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作 用,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 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残疾人在录用、晋职、晋级、职称 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 容、公平的社会环境。(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委组织部、 市残联、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 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 全面加强残联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残联建设,增强残 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履行 “代表、服务、管 理”职能,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团结在党 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加 强村 (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提高服务残疾人能 力水平。加强镇 (街道)专职干事队伍建设,落实专职干事工资待遇增长机制。依法规范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 “代表、服务、 维权、监督”职能。 (市残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 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整合各 种资源,形成县、乡 (镇)、村三级优势互补、配套联动的残疾 人服务网络。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等服务设施建 设,引导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推进残疾人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 格化管理,开展定期走访、探视等服务,实现 “乡乡有机构、村 村有服务”。开展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为 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市残联牵头,市民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 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 “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 作者队伍,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 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残疾人工作 者职业能力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残疾人工作者要恪守 “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全 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市委组织部、市残联牵头,市委宣传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 发展社会化助残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 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志愿助残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 伍。完善社会化助残激励机制,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落实残疾 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 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 (市残 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科技助残工作。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 等新技 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深化 “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 网办”改革。加强残疾人数据分析和应用,实现残疾人工作治理 能力现代化。 (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 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 业领导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残工委的 统筹、协调、综合、指导作用,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问题及残 疾人重点工作。各县区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科学编制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残工 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引入社会力 量,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开展审 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市财政局、 市残联牵头,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税务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 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加强事前风险评估、事中事 后监管,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自查和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 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残工委牵头,市政府有关 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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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