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政策通知公告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63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02/29 7.2k 阅读 463 点赞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拟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63项)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菏泽市截污纳管工作严重滞后,2020年采用封堵、清淤等临时措施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通过评审后,水体返黑返臭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防止返黑返臭。

三、整改措施

一是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剩余的17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

二是2023年年底前,完成菏泽市建成区53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其中2021年已完成8公里,2022年改造22.2公里,2023年改造22.8公里,补齐污水收集短板。

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督力度,强化水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管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了“全市剩余的17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2021年10月9日,问题曝光当天,菏泽市迅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了《菏泽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督促牡丹区和鲁西新区多上人员、多上机械,加快施工进度。截至2022年6月,牡丹区第五污水处理厂等7个、鲁西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等9个和市直黑臭水体智慧管控平台1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是完成了“菏泽建成区53公里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针对排查出的53公里市政雨污合流管网,菏泽市大力实施了合流制管网改造,新建雨污管网71.9公里,消除了城区54公里雨污合流管网,其中2021年新建雨污水管网27.9公里,消除市政雨污合流管网22公里;2022年新建雨污水管网33.9公里,消除市政雨污合流管网25.5公里;2023年新建雨污水管网10.1公里,消除市政雨污合流管网6.6公里,补齐了污水收集短板。

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督力度,强化水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管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落实情况。菏泽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完善考核制度,城区11条黑臭水体均按照要求明确了河湖长,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督力度。强化水体沿岸排污单位管理,依法开展城区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排查整治。牡丹区、鲁西新区、市排水服务中心结合市水务执法大队,对城区违法违规排水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水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五、验收销号情况

2023年11月9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委托市水务局组织自我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监测结果等情况,认为涉及我市第63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标准。

2023年12月11日-1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济南市政设计集团、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同圆设计集团等单位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了销号验收,2024年1月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具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3项(菏泽市)整改任务销号验收通过的意见。

2024年2月21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评估,2024年2月28日出具了验收销号评估通过意见。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8日(10个工作日)

通讯方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531-51765180;电子邮箱:zhangyuzhao@shandong.cn;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菏泽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530-6169266;通讯地址:菏泽市湘江路899号;邮编:274000;邮箱:hzcsgps@126.com。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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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