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7、2018、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对山东省开展了两轮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深入实地督导调研,推动督察整改落实见效。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职责,清单化、闭环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2023年年底,两轮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5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45项(其中,第一轮中央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2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督察反馈的2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6项),其他9项正按序时推进整改。
下一步,菏泽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记“后来居上”嘱托,充分发挥黄河入鲁第一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歼灭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奋力谱写美丽菏泽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