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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2020/01/15 1.7w 阅读 317 点赞

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在前期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近日印发《关于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 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按照“明确告知、书面承诺、审批在先、监管跟进”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告知事项承诺、容缺办理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告知承诺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性做法,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主要申请材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完成整改的,综合受理窗口可予以容缺受理,按程序先行办理审批手续。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可实现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有力破除企业办证手续多、耗时长、往返跑的难点痛点问题。

告知承诺制适用于办理条件难以事先核实、但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依法应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告知承诺遵循规范、高效、便民、诚信原则(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坚持简化办理环节与强化事后监管相结合、依法行政和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强调自愿申请、宽进严管。对告知承诺方式获得审批的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审理、评审勘验部门负责审后核验,经核验,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并将申请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管理系统。

目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集中力量梳理出第一批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涵盖商事登记、民生保障和投资建设3大领域的20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详细确定了事项名称、承办部门、承诺审批时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可容缺材料目录、补正期限和补正方式,现已公布实施。告知承诺制实行后,对清单内事项的审批时限将有效缩减,以印刷企业设立为例,该事项法定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承诺审批时限为42个工作日,实行告知承诺后,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可以“先办理后补齐”,仅需3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该事项审批工作,可实现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再提速30%。同时,根据可容缺材料清单,原本7项需提交材料中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项材料可以容缺后补,有效方便了企业办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会将更多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高频事项纳入告知承诺范围,实现审批效率更高,群众办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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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