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价费发〔2017〕37号
曹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报来《关于调整曹县第三中学高中阶段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曹价呈字〔2017〕2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3号)有关规定和菏泽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对曹县第三中学住宿费成本监审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曹县第三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7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0元。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老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校应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收费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生宿舍住宿情况等一并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标准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期满当年的4月1日前重新申报。
附件:曹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表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