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价费发〔2017〕58号
菏泽市规划局:
《菏泽市规划局关于申请确定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菏规字〔2017〕23号)收悉。为做好城建档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成本情况,经研究,对菏泽市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收取的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委托整理工程档案服务费
工程档案80元/盒。包括:立卷、整理、装订、装具等费用。
(二)声像档案服务费
1.照片拍摄费:10元/张。
2.专题片制作费:100元/分钟。
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档案和企事业单位利用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应无偿提供服务。
三、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收取服务费,不得强行提供服务强制收费。收费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期满前重新报批。
菏泽市物价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