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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的通知

2023/11/24 3.7k 阅读 169 点赞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的通知

菏医保〔2023〕34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鲁西新区社会事业局医疗保障办公室,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7号)《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35号)《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4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件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现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

三、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应及时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四、各医疗机构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9日。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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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