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办字 〔2023〕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菏泽市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2023年3月31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发〔2022〕18号),推动《菏泽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分工落实方案》 《菏泽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完善实验室体系。积极争创全国、全省重点实验室,在生物医药、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培育组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力争2023年省重点实验室达到2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争创省级创新平台,在生物医药、高端化工产业等领域开展“一企一平台”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力争2家企业入围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持续加大省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建设2家左右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一批区域创新龙头、重大创新载体和重要科研阵地,培植院士合作协同创新中心3个。加强创新创业共同体指导督导和绩效评价,提高共同体建设质量,重点打造5个以上市级共同体,支持山东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高标准建设。围绕重点产业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全市新型研发机构总量达到10家,其中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家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强化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积极推进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优势领域争创省级以上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服务融入山东特色基础研究体系。加大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引导科技企业、科研单位等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231”特色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组织实施10项市级科技创新突破计划项目,企业牵头项目数占比达80%以上,在高端化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加强企业技术攻关,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项左右,新增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家左右,新增省级“质量标杆”1项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力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0家以上、入选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企业500家以上,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在高端化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搭建科技型企业增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撑。实施高端创新资源服务菏泽计划,优化全市科技合作平台布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中原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举办中原技术交易大会,打造“立足菏泽,服务山东,链接鲁苏豫皖”的区域特色技术转移平台,完成重要科技成果登记100项以上。组建技术经纪人服务联盟,入库技术经纪人达到20人以上。组建高校院所支撑、龙头企业牵头、市场主体密切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构建“头部企业+研发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产学研协同和成果转化模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培育引进创新人才。实施牡丹系列人才工程,完善多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授权松绑和监督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组织开展“名校合作直通车” “知名专家进企业”“一企一博士”等活动,集聚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实用型技术人才。科学编制人才引进计划,绘制“人才引进地图” ,争取30名两院院士和海外学术机构院士与菏泽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加大围绕“231”特色产业引育人才支持力度,新集聚培育各领域领军人才40名左右。落实省“青年人才创业齐鲁”行动计划、青年人才集聚专项行动,吸引青年人才2.7万人以上,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归雁兴菏”计划,鼓励菏泽籍高端人才返乡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10.精准管控“两高”行业。持续抓好“两高”项目管理,严控沿黄重点县区新上“三高”项目,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开展用能预算管理。按照省统一部署,用好“两高”项目电子监管平台,构建人员监督和平台监测互为支撑、互相印证的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持续推进技改提级。深入实施“技改提级”行动计划,实现规模以上企业技改要素供需对接县区全覆盖;推动26家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滚动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 ,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2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2.实施标志性产业链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链长制” ,进一步培优塑强一批“链主”企业,加大精准跟踪服务力度。深入实施融链固链行动,组织开展15场以上产业链融链固链对接交流活动,推动省内“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卡位入链。高标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争创国家和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3.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落实大数据产业“繁星”“龙腾”“焕新”“沃土”“雨露”“匠心”六大工程,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省级行业中心及边缘中心试点项目建设,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完善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和运营标准,赋能100家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落实好省“百城牵手万项”行动,定期发布导向目录,筹划举办数字经济项目推介活动,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4.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为主攻方向,加快研发高安全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高性能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动力电池材料等产业。进一步提升纯电动汽车在新销售车辆的比重,持续提高公共领域纯电动汽车占有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5.深化数字赋能应用。积极发展数字经济,以推动产业发展和应用服务为着力点,加快布局5G、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产业,实现迭代发展。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培优工程,力争打造省级平台1个。深入开展“工赋山东”专项行动,布局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力争打造2家左右“工赋山东”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和1-2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6.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落实“十有两禁”要求,持续推进9个省级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确保新建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园区内建设。积极引导园区外企业进区入园。科学推进部分园区扩区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7.梯度培育优质企业。认真落实全省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方案和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做好领航型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新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100家,国家、省制造业单项冠军5家。促进骨干企业做优主业、做强实力,新增营业收入过10亿元企业5家。实施高成长企业倍增计划,精心培育“种子”“幼苗”“准四上”企业,新增“四上”企业10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8.强化金融助企服务。加强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联系,建立项目投资协作办公室,积极争取国家大基金投资。加大贷款续贷展期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力争为400余家企业提供转(续)贷50亿元以上。实施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特色融资模式,力争推动供应链企业签发商业汇票50亿元、实现企业票据融资1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人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19.建设便捷高效轨道交通网。加快建设雄商高铁菏泽段,规划菏徐铁路、郓城至巨野至成武地方铁路等,积极开展沪太高铁菏泽段前期研究,打通铁路通道“主动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0.建设四通八达公路网。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和扩容改造,加快建设郓城至鄄城等高速、国道106东明黄河公路大桥、省道328等工程,谋划推进鄄城至兰考(鲁豫界)高速公路等4条高速、国道327东明黄河公路大桥等重点交通项目,构建“四纵四横三连”高速公路网,路网密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早日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1.完善内河水运网。借助京杭大运河,统筹推进港口、航道建设,完成成武港安济河作业区建设,开工建设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侯楼至关桥段、郓城新河通航工程,着力构建“川”字形内河水运网,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 ,将菏泽港打造成为区域能源、原材料运输重要口岸。(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2.加快推进航空运输。依托菏泽牡丹机场,开通国内主要城市航班,积极筹划国际客运、货运航线。推动东明、鄄城、单县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3.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加快清洁能源“一基地两示范”建设以及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6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4.持续优化煤电产业结构。加快大型煤电机组建设,开工建设大型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坚持“先立后破” ,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替代的前提下,加快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分类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提升煤电行业清洁低碳水平和电网调峰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5.有序推动燃气机组建设。统筹天然气供给、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网稳定运行,有序推动分布式燃气机组和“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年内在建燃气机组规模达到2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6.加快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全面实施新型储能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快电网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智慧电力系统。提升新型储能应用水平,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压缩空气、盐穴储气等先进储能技术。推动陶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年底全市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7.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稳定全市煤炭产量。深入开展煤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全市开展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8.促进油气提质增效。优化油气资源输入保障,稳定市内油气保障供应,重点抓好输油管线运输能力提升、天然气管网和调峰储气设施建设,有效对接国家、省骨干输气工程,构建安全高效绿色油气运输体系。抢抓山东天然气环网南干线投产机遇,构筑、完善天然气保障管网,推进南干线箕山阀室至东明化工园区等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中原油田枯竭油气藏建设白庙浅层地下储气库。年底全市辖区内天然气储气能力达到10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9.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大型水库建设。实施水库水闸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及时安排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实施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1座水库、11座水闸安全鉴定。加快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新建大型水库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0.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对灌溉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灌排泵站等进行现代化改造,加强计量监测设施与信息化建设,加强灌溉试验与节水技术推广,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供用水管理能力。开工建设我市大型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积极推进节水型灌区创建和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完成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7.1%。(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2.完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规模化应用,深入开展5G“百城万站”“百企千例”行动,支持建设5G行业应用联合创新推广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3.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严格执行省级城市体检导则。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技术指南,规范专项规划编制,加强与现有规划衔接。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清单和激励清单,加快改造进度,提升改造质量,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3个、3.6万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4.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强化新版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落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市级及2个以上的县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建设100个以上智慧社区。建成用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5.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加强消费载体建设,深化“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改造提升工程,指导老城曹州等街区丰富完善业态。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加快培育电商基地和特色产业带。提升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力争入选山东省再生资源产业园、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36.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印发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持续深化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建设。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完成省下达的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耕地保护任务,压实压紧县区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季度动态监测,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7.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争取启动建设或者获批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2-3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8.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路线图,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力争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168个城市的后20位。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 ,稳定消除Ⅴ类及以下水体,因地制宜选取低成本、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保持当前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行动,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9.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开展荒山造林、退化林修复、城乡绿化等,全市完成造林0.8万亩。组织开展低质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完成森林抚育2.8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0.加快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工作。推动地质勘查绿色转型,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完成生态地质调查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1.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累计建成比例达到80%,在全市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等领域打造一批省级节水标杆单位。全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24.18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9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2.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政策,完善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市新增绿色建筑8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争取进入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试点地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遴选发布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系统推广节能降碳技术、清洁生产装备,新增省级绿色工厂4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家,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组织节能诊断服务。在重点领域实施“能效” “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4.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围绕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行业,选树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优秀企业。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遴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争取纳入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达到6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5.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加快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对完成整治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巩固整治成效,对新排查出的城市黑臭水体即知即改、动态清零,通过工艺改造等方式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完成95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省控制要求。完成5个县区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累计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6.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水平。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活动,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全市至少建成运行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47.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深入落实省沿黄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和重点任务,谋划实施一批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适当拓展林带空间,开展生态保护和绿化景观营造,实现道路交通、景观、旅游和生态功能有机融合,打造沿黄“绿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有关县区政府)
48.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充分发挥黄河水量计划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制度,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治理,持续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确保全市引黄用水总量控制在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之内。(牵头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有关县区政府)
49.推进一批重点工程。实施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开展险工、控导改建加固及新续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河道整治工程体系。实施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对涉及沿黄县区的4座引黄涵闸进行拆除重建,改善引水条件,消除堤防安全险点隐患。(牵头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有关县区政府)
50.开展重点区域生态补水。开展流路生态补水,规范组织开展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碳汇能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市水务局、有关县区政府)
六、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51.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落实《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菏泽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明确全市重点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及行动计划,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菏泽路径” ,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坚持农业农村一体设计、一体规划,抓好11个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支持县区打造2-3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2.实施“沿黄齐鲁粮仓”工程。在沿黄产粮大县,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提升农田建设水平,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等绿色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沿黄“吨粮县”“吨粮镇” ,沿黄粮食面积稳定在178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58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3.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围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加快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省知名农产品品牌3个以上。支持发展预制菜产业,深度挖掘我市美食文化内涵,鼓励“老字号”传统美食、特色名吃进行预制菜工业化改造,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预制菜拳头产品,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1个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4.实施农业种业振兴工程。加快完善“保、育、测、繁、推、管”种业发展支撑体系,破解种源“卡脖子”难题和瓶颈制约,推进现代种业企业能力提升和国家制种大县建设,创新现代种业服务,加快种业成果转化。大力实施农业良种工程,推进郓城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巨野省级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县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5.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切实抓好耕地保护,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扩大改造提升面积,推进整区域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地力水平,创新管护模式,夯实粮食产能。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4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6.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在沿黄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工厂化养殖园区,培育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家,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7.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推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全市能繁母猪保持在37.66万头以上。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实施肉牛增量提质和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行动,打造沿黄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稳步扩大畜产品生产规模,确保肉蛋奶产量持续稳定。打造1个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8.实施健康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打造全产业链19健康肉试验示范基地2个,积极培育全链条健康肉预制菜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9.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整县推进项目县达到6个,打造种养结合样板基地6个、国家和省级休闲及生态牧场1家,培育畜牧业绿色低碳典型样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60.全力推进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大力实施数字强基工程,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擦亮“菏心意”政务服务品牌。年内推动50个政务服务事项“县乡通办” ,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县区、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健全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实施数字机关协同提升工程。深化“双全双百”工程,全面提高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加强“无证明之省”建设,年底前实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居民码”“企业码”拓展应用,证明材料共享率达到60%。(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1.化科技评价改革。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观念转变、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科学技术奖定向奖励机制,修订《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市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市属企业稳妥实施中长期激励,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完善中小微企业纾困机制,创新政策体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省创建国家一流企业实施意见,着力培育国内、省内一流企业。促进骨干企业做优主业、做强实力,支持天骄生物科技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启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3.推进出口提质增效。实施“对外贸易促稳提质”行动,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市场,扩大国际市场覆盖面。围绕骨干企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国别搭建市场开拓平台, “一企一策”推动瞪羚、专精特新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高成长型出口潜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一业一策”推动节能环保装备、绿色化工等绿色低碳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引导汽车零配件、工程农业机械、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2023年,全市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4.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根据《山东省推动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装备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积极参与省主办的日本、韩国、RCEP区域3个进口博览会,助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保税混兑等新模式进口,稳步扩大重要资源能源型商品及民生消费品进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5.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建立健全“两平台、六体系” ,落实《山东省跨境电商跃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在重点海外仓布局建设本地品牌商品展示中心,通过“前展后仓”模式深度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参与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中国(山东)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6.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落实《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改外资〔2022〕1586号)。高水平办好世界牡丹大会等重要展会,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比。办好牡丹之都投洽会等主场活动,借助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香港山东周、儒商大会、进博会等平台,聚焦绿色低碳、数字产业、高端装备、新兴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高质量开展精准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吸引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投资菏泽。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制造业外资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菏设立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外资企业将研发设计等环节设在菏泽,打造产业链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7.优化提升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省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加强对现有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能耗、环保、物流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增资扩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8.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绿色清洁能源项目和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带动技术、产品“走出去”。完善外贸运营机制,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境外市场开发,促进与海外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快培育菏泽本土跨国公司,支持开展新能源新技术等绿色低碳领域跨国并购,引导优质要素回归发展。(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9.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培育开发区“一号产业” ,提高主导产业集聚度,新增十亿级(含)以上绿色低碳产业集群10个。落实省《关于建设人才引领型开发区的实施意见》,建设人才引领型开发区,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0.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按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推进原产地证书发放社会化试点,加快实施RCEP“6小时”通关等贸易便利化措施,推动与日韩等缔约方贸易投资合作提档升级,在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大开放合作力度。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国际合作,推动技术、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菏泽海关;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贸促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
71.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强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实施文明风尚行动,深化移风易俗,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创建市级文明村镇100个、市级文明单位60个、市级文明校园50所、市级文明家庭50个。(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2.持续深化文明培育。广泛开展“微课堂、微项目、微公益、微评选、微展示”活动,推出一系列绘本读本、公益广告、海报、微视频等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作品,探索打造一批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展示点、展示带(区)。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筹推进美德与信用建设,在成武县、单县等开展县域试点工作。深化道德模范、菏泽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典型选树宣传,推荐重大典型纳入“菏泽楷模”宣传计划,评选表彰第九届全市道德模范,选树菏泽好人100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3.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强化有固定场所、有规范标识、有专人管理、有活动项目、有制度机制、有档案管理“六有”标准建设,健全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体系,持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档升级,在城区全面构建“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制定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若干措施、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推进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人群、为社会公共需要“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化,打造务实管用的志愿服务项目。用好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4.参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落实《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保护规划》,实施项目库管理,抓好重点项目攻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5.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发展新业态,营业收入达到150亿元以上。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围绕国家文化公园、文化传承发展片区,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落实“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建设菏泽手造展示体验中心,建设手造产业体系,创建省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3个以上。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实省文化数字化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印刷、数字创意等新业态。文化新业态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6.积极参与系列展会。积极参与第四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峰会、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山东工艺美术展暨“山东手造精品展” ,加快完善数字文化产业链条,探索“新应用、新体验、新消费”的新鲜经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7.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出一批反映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新时代新生活的文艺精品。推动文化惠民活动提质升级。落实全民阅读三年行动计划,举办阅读活动。推进城乡书房建设,建成不少于10家城乡书房。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文化数字化行动计划,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基础设施。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振兴样板镇、村建设工作。实施公益电影标准化放映提升工程,深化公益电影放映机制改革,推进城乡公益电影放映质效和覆盖面“双提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8.深化传统文化研究。落实《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行动计划(2022-2025年)》,增加社科规划研究资金,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黄河文化、牡丹文化、水浒文化的研究阐释,推出一批彰显菏泽特色的标识性研究成果。加强传世文献等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助力《齐鲁文库》编纂,积极参与黄河文化论坛等省级文化论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社科联、市委党校、菏泽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9.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实施优质内容生产提升工程,建立以新媒体生产传播为中心的全媒体指挥调度机制,培养引进一批高水平内容制作团队,建设正能量优质内容共享库。实施新媒体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工程,加强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实施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程,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实现与社会综合治理、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民生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0.落实“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推广工程。建立宣传、网信、财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多方面统筹联动的一体化宣推机制,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建设品牌官方传播矩阵,做好“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全媒体数字化品牌库。实施专项推广计划,通过主题宣传、公益广告、直播带货、展会展览等多种形式,助力我市更多“鲁字号”产品和服务赢得口碑、开拓市场,实现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的双效提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1.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文化旅游“四大工程” ,加快凤凰山文旅综合体、浮龙湖野生动物世界等重点项目建设,办好世界牡丹大会、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等节会,大力发展菏泽鲁锦、巨野工笔牡丹画等地方特色文旅产业,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评定一批A级旅游景区,总结景区度假区质量提升案例,组织开展新一批文旅康养强县评定,指导打造省级生态旅游区。结合“红色文化主题月”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主题游径推介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2.加强文艺创作生产。实施重点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重点打造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加工提升《巾帼云天》重点剧目,力争创作50部文艺作品,持续繁荣艺术创作。督导菏泽保利剧院演出,持续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演出试点剧院演出工作,繁荣基层演出市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83.贯彻落实省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按照省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扎实推动民生改善,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为探索共同富裕山东路径贡献菏泽智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4.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持续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争创省级试点镇5个以上。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积极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着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教育强校扩优覆盖率达到30%以上。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规范义务阶段民办教育,突出特色办好职业教育。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所。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餐厅、宿舍30处;新招聘教师3000名。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5.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准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条件,制定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县区科学确定年度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序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6.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7.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市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1500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4000户。(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8.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市立医院东院区等重点卫生项目建设。持续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确保40%以上的县域医共体达到省级标准。筹划建设一所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升全市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9.争取优质医疗资源落地菏泽。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0.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档升级,确保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创新县域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加强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整体谋划和规划建设,构建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完善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91.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完善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医疗救治资源储备,持续推动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扩大加强免疫接种范围,筑牢免疫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2.着力抓实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措施,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深入开展煤矿、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总监、有奖举报、专项督导、驻点监督等制度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构建“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3.着力稳金融防风险。加强国有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严控政府性债务。依托“金安工程”大数据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的监测预警。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持续巩固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深化“金安工程” ,加强重点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领域动态监测,及时识别和主动防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支持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94.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各县区要全面加强对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发挥主体作用,创新机制,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
95.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建立先行区建设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确保重大政策落细、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建立问题发现、协调、解决、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96.强化督导检查。构建监测、评估、督查、考核闭环工作链条,用好省先行区建设统计评价体系、目标指标体系,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好激励约束作用,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县区和部门,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