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文广新字〔2016〕13号
各县区文体局,开发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有关单位:
戏曲艺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独特的艺术魅力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蕴含着中华文明基因,为传承发展中华文化、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摸清戏曲剧种家底,推动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2016年我市将开展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现将《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抽调骨干人员,按照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地方戏曲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方案》
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和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摸清我国地方戏曲剧种现状,推进戏曲传承发展,文化部定于2015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安排如下:
全面掌握我市戏曲剧种的数量、形成发展历史、艺术特点、分布和流传区域、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生存现状等,实现文化行政部门对戏曲文化资源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促进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市境内各县区的传统戏曲剧种,包括皮影戏、木偶戏等不同戏曲样式。包括(1)京剧、(2)我市现有的地方戏曲剧种、(3)在我市形成、流传但现在没有职业剧团的地方戏曲剧种。
普查主要包括:剧种名称、声腔、艺术渊源、形成时间、流行区域、剧目、音乐、表演艺术、舞台美术、主要演出团体、人才培养机构、报刊专著、代表人物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具体内容以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规程和普查工作标准为准。
市文广新局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在局艺术科设立普查领导小组秘书处,在市艺术研究所设立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剧种普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陈庆勇 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向东 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院长
成 员:张玉勇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负责人
季增伟 市文广新局文化科负责人
朱晓雯 市文广新局非遗科负责人
孔德清市文广新局法规与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籍 然 市文广新局计财科负责人
陈 瑾 市艺术研究所所长
王 峰 牡丹区文体局副局长
万秀莲 郓城县文体局副局长
朱文喜 鄄城县文体局副局长
吴玉梅 东明县文体局副局长
杨淑珍 曹县文体局副局长
让淑波 巨野县文体局副局长
张彦玲成武县文体局副局长
王目超 单县文体局副局长
王锡雷 定陶县文体局副局长
田 林 开发区文明办科长
张红伟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刘 斌 菏泽艺校副校长
设在市文广新局艺术科,负责剧种普查组织协调和整体推动工作。
负责人:张玉勇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负责人
联络员:赵瑞香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科员
设在市艺术研究所,按照国家和省普查方案规定和全省普查办公室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剧种普查工作,并对全市剧种普查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开展检查督导。
负责人:陈 瑾 市艺术研究所所长
联络员:李 琳 市艺术研究所副所长
各县区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县区普查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县区文体局,并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和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联系。
普查工作以各县区文体局为主要实施单位,应成立本县区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办公室,确定专职普查员、数据审核员,完成本县区的地方戏曲剧种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负责本县区数据的复查和资料汇总,负责本地区普查培训工作。
此次戏曲普查工作覆盖范围广、普查内容复杂、工作标准高、规范性强。各级文化部门及相关普查机构要各司其职、分级负责,按照文化部统一制定的“信息登录标准、操作技术规范和项目管理制度”,扎实推进。
1、市、县制定发布本地普查实施方案,成立普查工作机构、建立普查工作小组,各县区将联系人报市普查办。2016年2月底完成。
2、市、县各级普查工作主体按职责开展实地调查,采集文字、图片等数据资料。市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提供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2016年4月底前完成。
3、县区普查机构将整理好的文字、图片等数据上传至普查平台。
4、市级普查机构根据省普查办委托,对市内已录入数据进行复查,督促相关普查主体根据复查结果做好普查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接受省剧种普查办抽查。2016年8月底前完成。
进展情况,接受省剧种普查办抽查。2016年8月底前完成。
市普查办对全市普查信息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并上报结果,接受省剧种普查办验收。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普查工作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统筹解决,主要用于普查组织宣传、人员培训、质量检查控制等。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是各县区加强传统戏曲传承保护的重要手段,各县区文体局要积极为本地戏曲剧种的普查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