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各市场主体:
为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意见》(菏政办字〔2020〕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规范市场主体“一表申请”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
统一服务标准,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推进服务事项、数据、流程标准化,编制使用覆盖不同交易对象、多种合同类型、不同项目规模的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
二、推广多业合并申请
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减程序、减要件、减时限、减环节。通过“一表申请”“反复调用”“最多录一次”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整合涉及多部门资质资格证明事项等共性材料,通过数据共享,推动实现交易活动“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三、交易服务“一网通办”
持续推进纵向全过程、横向全领域电子化交易工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进一步优化交易事项全程在线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在线获取、行政监督指令在线下达。通过应用“不见面开标”、“多CA互认平台”、“专家云签”等功能实现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化、常态化。
附件:1、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表
2、交易项目进场材料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政府采购 □工程交易 □土地出让 □产权转让 □药械(医用耗材) □其他 | ||||
交易方式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
项目预算 (控制价) | □自筹( %) | ||||
项目简介 | |||||
招标(采购)人 (公章)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代 理 机 构 (公章)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审查意见: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经 办 人(签字): | |||||
附件2
一、工程建设项目
1、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表(加盖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及代理机构公章)
2、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批复(备案)或立项批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二、政府采购项目
1、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表(加盖行政监督单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公章)
2、政府采购申请表
3、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4、预算执行或追加书